首頁 北宋大法官

第一百一十二章 疏議論(二更 求訂閱)

讓一個二十多歲的小娃,給他們講述他們所提倡的祖宗之法。

本就是很丟人的一件事,若還讓他給弄成了,那真是不如自殺算了。

但是這小子用太宗之詔令,去論述太祖之策,從而定義這祖宗之法。

這一招真是非常妙啊!

是一環扣一環。

“嗯...你說得確實有理啊!”

禦史中丞呂誨撫須笑了笑,又道:“此條詔令確實是祖宗之法,但是你身為耳筆之人,應該知曉,律之下,還有疏議。又作何解啊?”

這疏議首創於唐朝,在整個中華民族的法製建設上,是有著極大的影響。

簡單來說,就是對律的補充和解釋。

誰也不能否認,太宗的這條詔令是對祖宗之法的最好詮釋,不過張斐是從法製的角度去闡述,法製必須條例化。

於是呂誨以法製法,這詔令是為律,那疏議呢?

疏議就是對律的解釋,可見這些官員可不傻,打到現在,他們也知道是在打祖宗之法的解釋權。

張斐一臉從容澹定,反問道:“不知呂中丞對此有何看法?”

呂誨道:“祖宗之法與刑法有別,其作用主要是對於國家的建設和安定,祖宗之法的疏議,就應該是太祖太宗所行政策。”

不少官員聞言,是紛紛點頭,麵露微笑。

但是門外的趙頊和坐在上麵的王安石,則是略顯緊張。

王安石是決不能認這疏議的。

若將太祖太宗的政策視為疏議,那就沒得變。

這革新就得破故。

趙頊就更加不能認了,原本這祖宗之法還是模模湖湖的,他至少可以去爭辯,這麽定調的話,他就必須得認。

張斐搖搖頭道:“我認為這不能作為疏議,隻能作為一種參考,若是作為疏議,那將是違反祖宗之法。”

此話一出,全場人都懵逼了。

呂誨納悶道:“你說什麽?太祖太宗所行之政策,違反祖宗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