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北宋大法官

第二百零二章 親鄰法

張斐真的是去撒尿了。

魯迅說過,人在撒尿的時候,頭腦是最放鬆的,最適合思考。

這個簡單的官司,還真是令張斐犯難了。

但是難點不在於這官司是否難打,他都還沒有仔細去考慮,而是他發現自己漸漸偏離了自己職業素養。

在他最初的規劃,他拿下範家書鋪,還就是為了賺錢,而不是為了去鋤強扶弱,伸張正義,那是俠盜所為。

他也以為自己一直都是如此。

然而,當這個官司放在他麵前是,他突然意識到自己最初的想法已經發生了改變。

在他思想中,結果正義變成第一位,而非是金錢,亦或者是程序正義。

有些事騙得了別人,卻騙不了自己。

這是很不應該的。

為什麽會這樣?

這其實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他自己也在認真思考這個問題。

是受許芷倩感染嗎?

顯然不是。

他可能會有所顧忌,但也不至於讓他改變自己的整個思維方式。

傍晚時分,張斐與許芷倩一塊乘坐馬車,離開了汴京律師事務所。

「你生氣了嗎?」

許芷倩見張斐情緒很是低落,悶悶不語,不禁小聲問道。

張斐瞧她一眼,「與你無關。」

許芷倩撇了下嘴角,嘀咕道:「怎麽可能與我無關。」

張斐苦笑一聲,解釋道:「我其實可以不讓你知道的,而我之所以當時告知你實情,那是因為.。」

「就是因為你希望我阻止你。對麽?」許芷倩急急道。

張斐點點頭,道:「但我本不應該這麽想的。」

許芷倩問道:「為什麽?我倒是覺得你有進步。」

「進步你個頭。」張斐一翻白眼:「打官司不是殺人越貨,也不是威逼利誘,而是講律法,講道理,如果能夠訴諸公堂,就證明這裏麵的確存有爭議,而不能以強弱來斷定。就好比當時我幫曹衙內打官司,即便林飛是無辜的,我也得盡力幫曹衙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