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阿雲一案告一段落,對於司馬光、王安石等人而言,僅僅是一個開始,但是對於許遵而言,這就是一個結束。
雖然這場大漩渦是因他而起,但他並無心思卷入其中。
他的心思依舊是放在工作上麵。
今日他是懷以激動的心情來到大理寺,如今身為判大理寺事,他有權對律法進行修改和完善。
他首先要完善的,就是他在阿雲一案中,自己提出來的疑點。
一,進一步規範自首認罪。
二,自首認罪適用於那些罪行。
三,朝廷該如何權衡民間禮法和朝廷法製。
這三點看似簡單,但其實都非常艱難,尤其是基於目前宋朝出現的冗官現象,同一件事情,有許多衙門可以介入,修法本身就是非常困難的。
另外,民間禮法與朝廷法製,雖大同小異,但法製不容許出現小異,可又不能完全倒向一邊,必須要考慮到民間禮法。
在阿雲一案中,他們顯然是完全忽略民間禮法,而是以朝廷律法為主,但是要較真的話,很多人婚事都將不被朝廷承認,那麽這就會引發一係列戶籍問題。
整個社會都會天翻地覆。
好在當今也不是一個完完全全的法製社會,也不是一個訴訟時代,如果誰以阿雲一案作為判例來訴訟,朝廷又可以酌情判定,因為就沒有判例一說!
但這到底是一個漏洞。
可正當許遵充滿幹勁,準備大幹一場時,結果那些堂錄剛剛調過來,他就被皇帝給召入宮中。
來到殿內,隻見除神宗之外,還有王安石、司馬光、呂公著三位大佬。
“臣參見陛下。”
“免禮。”
宋神宗微微伸手示意,隨後又道:“朕今日召卿前來,是有一事想向卿詢問。”
許遵問道:“不知陛下所問何事?”
宋神宗道:“是關於那個珥筆之民張三的,他在登州之時,你可有給予他官府公文,允許他上堂辯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