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談判桌才是主戰場
北宋**官第二百四十章談判桌才是主戰場
就打官司而言,刑事桉件的戰場,肯定是在公堂,比如說阿雲的官司,以及林飛的官司。
公堂上就得判決。
但是民事訴訟,公堂隻是次要戰場,私下談判才是主要戰場。
比如說李四和陳裕騰的官司,那都是私下和解的,公堂之上,隻是討價還價,誰占有優勢,那麽誰在私下談判時,就更為主動。
而這次官司比較特別,因為偷稅漏稅絕對是屬於刑事桉件,張斐代表的也是朝廷,隻是說他不具備檢控的身份。
但是,大宋自有國情在。
百姓偷稅漏稅,那當然是屬於刑事,但對方若是地主階級,士大夫階級,那就也可以屬於民事。
這也是之前朝中爭論的點,朝廷若有證據,還需要打官司嗎?
直接就抓人啊!
問題就在於,沒法抓人,王安石才被迫這麽做,目的是逼著他們交稅,而不是要他們的命。
基於這一點,此桉應該歸於民事。
既然是民事,私下談判才是主戰場。
當日傍晚時分,李國忠、費明、李磊,以及地主階級的代表,黃秩,士大夫階級的代表,王助,一共五人,來到汴京律師事務所,與張斐進行談判。
而張斐還是與許止倩的夫妻檔,加背鍋俠,哦,俗稱法人代表的範理,以及端茶遞水小弟邱征文。
張斐放下茶杯來,目光在對麵五人的臉上掃過,語氣堅決道:“真是抱歉!你們已經失去了談判的機會。”
李國忠笑道:“聖人雲,禮之用,和為貴。做人還是得留一線,畢竟大家抬頭不見低頭見。”
張斐打趣道:“李行首不看《刑統,看上《論語了,這可真是打了我一個措手不及。但是此桉,就是聖人來了也未必有用啊!方才我們都還在考慮,是否應該繼續起訴你們用假稅鈔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