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斐可不喜歡催繳,他隻喜歡罰款,算清一家,他就發一家的稅單,你們自己拿著稅單去繳稅。
可以不去。
那就打官司唄。
增加咱們耳筆的收入。
事到如今,那些權貴也真是束手無策,畢竟張斐是占得法律製高點,要打官司是肯定打不贏的。
但他們也沒有急著去繳。
回過頭來一看,張斐之所以能夠成功,關鍵在於他拿捏住了那些百姓,但問題是你拆了人家的棚屋,你得給予一些補償。
總警署也給過承諾。
禦街是肯定不夠的。
如果補償不了,那就是欺騙,事情隻會變得更加大條。
你總警署真有能力,將這事給解決,那這錢咱們就交了。
隻能說你夠狠。
.......
總警署。
“啟稟總警司,賬目我們已經初步算出來了,加上之前車牌所得之利,我們今年可以獲得七十萬貫左右。”
曹評聽罷,不僅是倒抽一口冷氣,“這麽多嗎?”
幾乎是同時,張斐皺眉道:“才這麽一點嗎?”
曹評不禁偏頭看向張斐,“你有很錢嗎?”
七十萬貫?
才這麽一點?
說人話否?
張斐訕訕道:“不是的,我...我這哭窮都哭習慣了,所以......。”
曹評眨了眨眼,歎道:“其實你說得也對,聽著是多,但是相比起咱們總警署的支出,也就不是很多了。”
“就是,就是。”
張斐連連點頭,又向那文吏問道:“今後每年侵街稅和車牌費,我們能夠得到多少?”
今年為什麽這麽多,有一批靚號車牌等著撲賣,而且百姓得繳納一筆坊牆費,其中商人居多,幾乎每戶商鋪都存在這些問題,積沙成塔,可是不少,但這是一次性,可不是年年都得交。
那文吏答道:“三十五萬貫左右。”
這麽多?曹評暗自吃驚,車牌費其實再多也就那麽點,關鍵的費用是來自侵街稅,要知道那租公房一年也才十六七萬貫,這等於是翻了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