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北宋大法官

第三百零二章 取之於貴用之於民

張斐可不喜歡催繳,他隻喜歡罰款,算清一家,他就發一家的稅單,你們自己拿著稅單去繳稅。

可以不去。

那就打官司唄。

增加咱們耳筆的收入。

事到如今,那些權貴也真是束手無策,畢竟張斐是占得法律製高點,要打官司是肯定打不贏的。

但他們也沒有急著去繳。

回過頭來一看,張斐之所以能夠成功,關鍵在於他拿捏住了那些百姓,但問題是你拆了人家的棚屋,你得給予一些補償。

總警署也給過承諾。

禦街是肯定不夠的。

如果補償不了,那就是欺騙,事情隻會變得更加大條。

你總警署真有能力,將這事給解決,那這錢咱們就交了。

隻能說你夠狠。

.......

總警署。

“啟稟總警司,賬目我們已經初步算出來了,加上之前車牌所得之利,我們今年可以獲得七十萬貫左右。”

曹評聽罷,不僅是倒抽一口冷氣,“這麽多嗎?”

幾乎是同時,張斐皺眉道:“才這麽一點嗎?”

曹評不禁偏頭看向張斐,“你有很錢嗎?”

七十萬貫?

才這麽一點?

說人話否?

張斐訕訕道:“不是的,我...我這哭窮都哭習慣了,所以......。”

曹評眨了眨眼,歎道:“其實你說得也對,聽著是多,但是相比起咱們總警署的支出,也就不是很多了。”

“就是,就是。”

張斐連連點頭,又向那文吏問道:“今後每年侵街稅和車牌費,我們能夠得到多少?”

今年為什麽這麽多,有一批靚號車牌等著撲賣,而且百姓得繳納一筆坊牆費,其中商人居多,幾乎每戶商鋪都存在這些問題,積沙成塔,可是不少,但這是一次性,可不是年年都得交。

那文吏答道:“三十五萬貫左右。”

這麽多?曹評暗自吃驚,車牌費其實再多也就那麽點,關鍵的費用是來自侵街稅,要知道那租公房一年也才十六七萬貫,這等於是翻了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