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北宋大法官

第三百三十三章 商與政

雖說活字作坊和車馬租賃,都給予這些富商極大的驚喜,但是這一筆巨大的負債,還是讓他們感到一些些壓力。

但是他們甚至有些後悔,早知這樣,就不如捐錢,不捐土地,這不是多此一舉嗎?

可轉念一想,家裏的銅錢是不用交稅的,土地可是要交稅的呀!

可是每年四千貫的利息,這對於他們每一個人而言,這都不是一筆小數目,甚至於大部分捐贈者都負擔不起。

糾結!

雖然驚喜不小,但負擔也很重啊!

但是話又說回來,貸款十萬貫很多嗎?

利息四千貫很多嗎?

這就是商人,沒有見過世麵。

說來也真是巧了,就在宋朝慈善基金向馬家借貸時,那製置二府條例司,也在向朝廷貸款。

王安石的均輸法有兩重含義,第一,為國省錢,舍遠求近,合理運輸貢物,這當然能夠省不少錢。第二,為國賺錢,也就是所謂賤買貴賣,但這就得給本錢啊!

不然的話,再便宜的貨物也買不起,買都買不起,談什麽賣。

王安石的變法,核心就是理財,但不給本錢,怎麽去理財。

難道空手套白狼?

那跟搶劫有什麽區別。

王安石還真幹不出這種事來。

這就是他與那些大奸臣的區別,很多奸臣都是拿著變法當幌子,所謂的手段,隻是做那無本買賣,搶百姓的錢,搶商人的錢,來充實國庫。

可甭管那些富商多麽奸詐,多麽卑鄙,官府也不能去搶,因為隻要官府帶頭搶,這種情況隻會變本加厲,國家也就完了。

不過這王安石也是一個狠人,亦或者說藝高人膽大。

張口就要向朝廷貸款一千萬貫。

這隻能說這強中自有強中手,一山還有一山高啊!

但也引來許多朝臣們的反對,包括政事堂內大半的參知政事。

這財政本就是赤字狀態,不應該節省為先嗎,要是再額外撥給發運司一千萬貫,那明年啥也別幹了,幹脆直接休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