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北宋大法官

第五十章 蝴蝶效應

原來那第一份方案,主要是闡明房貸所產生的利益,以及打破現有的高利風氣,開創低息先例。

若是將這兩點分開來,對王安石都沒有什麽吸引力,但合在一起,引起他不小的興趣,低息還能夠創造收益。

但是,朝廷該怎麽操作?

怎麽立法?

怎麽監管?

王安石下意識認為,這當然是屬於自己的事,張斐肯定不懂這些。

殊不知還有一個驚喜在等著他。

真是意外之喜。

第二方案,不是一份普通的方案,而是一份屋稅改革方案。

王安石為何惱火,就是因為在他看來,這才是重中之重,價值遠勝過第一份方案。

而這第二份方案的核心思想,就是攤丁入屋。

北宋的苛捐雜稅,可是出了名的多。

汴京更是如此。

到底那農村裏麵,再多無非就是田桑稅和勞役,但是城市裏麵就涉及到契稅、商稅、關稅、丁稅,屋稅,以及許多公共繳費,等等。

而這份方案就是要將很多稅收整合成一種稅---屋稅,其實也可以說成是契稅,因屋稅的基礎,就是契約。

相比其唐朝那簡單粗暴的間架稅,北宋的屋稅,已經算是比較成熟的。

首先,屋稅隻向市民征收,不向農民征收。

其次,根據房屋大小,根據不同的地段,征收不同的稅額。

最後,屋稅也不是很高,平均下來,非常合理。

而張斐就是在這基礎上,將更多的稅收囊括到屋稅裏麵,就汴京而言,人口流動很大,許多稅是跟人走的,就非常麻煩,有很多漏洞,導致偷稅漏稅的不計其數,但房屋是不動產的,往這上麵收,誰跑得掉啊!

王安石看得是如癡如醉,可話說回來,如今屋稅在北宋整個財政裏麵,占比非常非常少的,他是誌在天下,要說這個利益對他有多麽多麽大的吸引力,也真不見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