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真實原因,是這紅耳的兔子,毛茸茸的,長得實在是有點小可愛,他還真有點下不去嘴。
“我聽聞高原之上,有天葬傳統,來自天地,歸於天地,如此方能早日輪回!”
“今天,就讓我老孟來超度爾等吧!也算全了吾等的情誼。”
說完,孟懷就撕開了一隻兔子嚼了起來。
要說啊,也是奇了怪了,他這麽一做心理建設,再吃的時候,就沒有什麽負擔嘍!
這紅耳兔子肉,也是個好東西,涼血解毒,補中益氣,還入肝脾大腸經,正適合昨天吃了很多蛇肉、多少有點中毒的孟懷吃。
“好吃啊!吃起來,甜滋滋的!”孟懷邊吃邊感歎著,“怪不得那群蛇要來集體獵殺呢!”
“就是肉太少啊!”
看著毛毛茸茸的一大團,個子也不小,可就是吃不到什麽東西。
一隻百十斤的紅耳大兔子,裏裏外外也就六七十斤能吃。
“嗯,不過,幸好數量不少!”
這塊地上都是毒蛇氣息,又死了這麽多同伴,紅耳兔子們都不願意往這邊來。
這也讓孟懷撿了一個便宜。
要不然,被灰頭它們發現孟懷在吃自己的同類,它們絕對會暴走。
那他別想著全身而退了。
就這,在當天傍晚的時候,隨著蛇頭漸漸幹癟,毒蛇氣息減弱,腐敗發酵的紅耳兔子肉的味道傳了出去,還是吸引了很多不速之客的。
虎豹之類的自是不屑於吃腐肉,黑烏鴉、螞蟻、蜈蚣之類的來了很多不說,就連狼都來了幾隻。
就在此刻,孟懷對麵,七隻渾身棕色長毛,長著白色頭的野狼,正盯著他看呢。
孟懷看著它們,它們也看著孟懷。
那白頭狼試探著走了出來,拖走了四隻兔子,然後,就在樹林吃著。
“七匹狼,可不好惹啊。”
狼這種生物,戰鬥力是極其強悍的,尤其是狼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