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對老百姓的同情和大明朝的長治久安。
當今聖上朱元璋製定了一個特權。
鼓勵和允許明朝的老百姓,在父母官不作為,官官相護的情況下,可以“由有德老人赴京麵奏,以憑保全”。
當今聖上鼓勵老百姓“直達天聽,告冤控官”的壯舉。
這個張知縣已經豁出去了,事已至此,就算是命不要了,也要讓朱棣身上癢一癢。
聽到這話,黃知府立馬就走過去,大罵道:“你告個屁啊,你自己就是官,如何告禦狀?”
張知縣猛地將官帽一扒拉,丟在了地上,“現在不是了。”
這個張韓愈也是個狠人,這官位說不要就不要。
“你要告燕王?你想清楚了麽你!”
黃知府大聲道:“你兒子本就沒有冤屈,你喊著哪門子冤?”
張知縣氣不打一處來,氣憤道:“我兒被人誣陷,被打的半身不遂,功名被剝奪,這叫沒有冤屈?”
黃知府道:“事情當日就查明了,是你兒子誣陷在先,證據確鑿!”
張知縣道:“不可能!我兒第二日直接被定了罪!”
黃知府解釋道:“第二日就被定罪,是因為衙門連夜查探,取證一百餘人,人證畫押皆在可隨時查閱!”
“什麽……有一百餘證人?難道這大明的天要黑了嗎?竟有這麽多人為奸人開罪。”張知縣悲傷無比。
黃知府氣憤道:“你先去問問你兒子,到底有沒有冤枉他!本官一切都是公事公辦,沒有任何袒護!”
聞言,張知縣半信半疑的看向張浩軒道:“兒,究竟有沒有冤枉你。”
他一直聽兒子口中,都說的是他被冤枉,也沒有懷疑。
但現在黃知府如此肯定,他開始有些懷疑起來……該不是真的是自己兒子先有罪在先?
張浩軒麵若死灰,支支吾吾不敢開口。
朱高煦用劍一指,架在他的脖子上道:“實話實說,小王的劍可不長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