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還早,再比一場!”
朱高煦跑來,有點不甘心,“咱再比一場,這次我一定贏!”
朱凝雲怕李逍累著了,道:“高煦啊,有這麽好玩麽?一大群人追著一個球跑來跑去的,今天玩了一場了,明天再玩吧。”
看來不管什麽時代,女人都覺得足球並不好玩……
“好玩啊,這可比馬球、蹴鞠有意思多了。”
朱高煦聽不出凝雲話裏有話,而是認真的說道:“馬球比的是馬術,蹴鞠又太難了,踢這足球好玩,看起來簡單,還需要一些配合,說了你也不懂。”
朱高煦玩馬球厲害,鮮有敵手,輸給了李逍不甘心。
足球之所以能替代蹴鞠,也是有原因的。
容易上手,但想要贏對方,競技性反而更強。
在場地上揮灑汗水,一腳入門特別有滿足感。
特別是李逍玩帶球過人,的確帥得很。
“好好好,我不懂。”
朱凝雲沒好氣道。
“凝雲莫要生氣,既然高煦有興趣,再比試一場就是。”
“這踢足球也算鍛煉身體的一種方式,消磨時間的好去處。”
李逍拉著凝雲在一旁的草地坐下:“先休息一會。”
他又看向朱高煦道:“高煦啊,你去跟你的球隊隊員商量一下戰術,不然等下還得輸。”
朱高煦點點頭:“也行,的確是要商量一下對策,我感覺這踢球也如同打仗,需要隊員之間的配合。”
說完,朱高煦就跑到了場上,召集隊員開始商議新的戰術。
而李逍則挽著凝雲的手,在草地上沐浴陽光。
“逍郎,你不用太遷就高煦,他從小就任著自己的性子來。”
朱凝雲還是擔憂李逍累著了。
畢竟一場足球全場跑,踢下來需要一個多時辰。
“無妨的,在王府這段時間,吃好喝好,體魄都養好了。”
李逍秀了秀肌肉,“你看我這肌肉都長了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