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約辦妥了這件事,自然留在大興,無需再來營地。
畢竟劉居士的案子算是結了,楊約還因為破案有功,被特進為銀青光祿大夫,這是個虛名,沒有實權,類似於先進工作者。
不過三天後,他還是派李密給楊銘送來了一份清單。
查抄劉府是楊素幹的,但是查抄出來的東西都是楊約負責清點的,他自然不會漏掉楊銘的那一份。
黃金三箱。
女婢九十人。
奴仆三百。
布帛三千五百匹,
露田兩千三百畝。
信中楊約希望楊銘能找一個跟他交接這些東西的人,又或是他直接將東西送到河東郡新建的王府。
這些東西怎麽收?楊銘頗為苦惱。
王府才剛剛興建,算算時間,估摸著地基還沒打好,根本沒地方存放這些東西。
至於劉昶的女婢家奴,他一個也不想要,於是大筆一揮,將這兩項抹去。
布帛和露田他還是要收下的,這兩項東西隨時隨地都可以折換成銀子使用,是真正的硬通貨。
按照劉昶的級別,他應該有永業田七十傾,也就是七千畝永久田。
這些田都有實數可察,楊約一畝都不敢動,必然會上交國庫,由楊堅賞賜給其他人。
能夠瓜分的田畝,都是劉昶這些年來強占的土地。
三箱黃金就不要說了,連同布帛地契一起送進大興城內晉王府。
錢就是這麽好賺。
普通百姓累死累活,一年到頭也就掙點口糧,最多百十來個銅錢,而楊銘什麽也不做,楊約就會乖乖將錢給他送來。
窮人的錢他不掙,而這種錢他肯定笑納。
楊約的信中還說,關於樓觀台與楊麗華之間的關係,他還沒有查清楚,如果有眉目了,會第一時間通知楊銘。
不得不說,楊約這個人確實是個幹大事的。
楊銘寫好回執後,封蠟交給李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