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我在美軍航母上的8年

101 終於從海上回到陸地

海軍裏的工作,分成兩種,一種是海上工作(Sea Duty),另一種是陸地工作(Shore Duty)。海上工作就是大部分時間在船上,要出差,要出海打仗,顧不上家,有犧牲的可能。陸地工作大部分時間在陸地上,不用出海打仗,經常回家住,也沒有太大的危險。一般人當然都願意做陸地工作,而不願去做海上工作,反正福利待遇完全一樣,工資也一樣,雖然海上補貼稍微多一點點,但工作卻艱苦得多。原來海軍的規定是,海上工作 4 年,可以轉換成陸地工作;陸地工作 4 年後,必須回到海上去工作,就是 4 年一個輪換(Rotation)。這樣基本情況就是海軍中有一半人在海上,一半人在陸上,結果海上人手不夠,陸地人滿為患。

我剛當兵服現役沒有多久,海軍換了一個四星級將軍。他上台後就改了規矩,把海上工作和陸地工作的輪換時間間隔給改了。海上工作的時間從 4 年增加到 5 年,陸地工作的時間從 4 年減少成 2 年。這樣大家都得到海上打仗去,不能都待在岸上家裏了。我當時所在的 E-2 飛行隊,屬於海上工作單位(Sea Duty Command),而不是陸地工作單位(Shore Duty Command),因為我們的飛機要經常上船,我們訓練和打仗都要出海,所以我在海軍裏麵的頭 5 年都屬於海上工作。

我加入海軍的時候,跟海軍簽了 4 年合同。在 2007 年隨斯坦尼斯號航母出海打仗期間,我正好幹滿 4 年。如果我不想幹了,軍方可以在我期滿的那一天,用飛機把我拉回來,因為我們是簽了合同的,隻要合同時間一到,我可以一分鍾都不多待,軍隊會直接用 C-2 飛機把我送回美國,我的任務就算完成了,我就可以拿著上大學的錢回家讀書了。

由於種種原因,我在波斯灣戰區裏麵又跟軍隊續簽了 4 年合同,這樣我就至少要在海軍裏麵幹滿 8 年。本來我應該是 2007 年 7 月轉成陸地工作的,海上工作時間延長後,我就變成了 2008 年 7 月才能換工作。所以我在加州穆古的第一個單位裏麵本來是幹 4 年,就是因為改了規定,我待了 5 年,增加了一年。一個海上工作,5 年時間,至少要出海打仗兩次,一般人都是這樣。所以我 2005 年去波斯灣一次,2007 年又去波斯灣一次。2008 年我走了,轉為陸地工作了,所以 2009 年他們再次出海打仗時,我就不用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