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的訓練,也會有人頂不住,中途退出,但是比較少。我們訓練隊裏有兩個人,在參加海軍之前受過傷,卻沒有對軍隊裏麵的人說。我們做俯臥撐或者仰臥起坐的時候,不是說達標是 50 個,你就做 50 個,而是你最多能做多少個,你就要逼著自己做多少個。教官常說:“使勁做,你們必須做到極限。”就是要求我們盡可能多地做,比如說,做 200 個或 300 個。跑步也一樣,有一種跑法叫作“跑到底”,要一直跑到挪不動腿為止。我們要是這麽跑的話,不管是跑得快還是跑得慢,跑的距離就不僅僅是 5000 米了,很可能是 10000 米或者更遠。
可是如果一個人的膝蓋有問題的話,他能把 5000 米跑下來就很不錯了。你要是讓他跑 10000 米,因為他的膝蓋比不上正常人的膝蓋,肯定受不了,他就會摔倒,就會受傷。許多人摔倒的時候,膝蓋直接磕到地上,有可能膝蓋都摔報廢了。我們隊裏的兩個人就是,跑著跑著就摔倒在路邊爬不起來了。教官給訓練營裏的醫院打電話,讓醫院來人把他們帶走了。下次我們再看到他們的時候,他們就是拄著拐杖的傷兵了。醫生說,他們的腿不行,不適合做軍人,受不了很重的工作,所以那兩個人就是醫療停訓(Medical Discharge),就被軍隊趕回家了。
所以訓練也是一個淘汰的過程,他們身體上有問題,那就離開訓練營。他們做不到,軍隊不能逼著他們去做。不管軍隊多麽缺人,他們多麽想要留在軍隊裏,軍隊也不會要他們。如果留下他們,要真是去打仗時怎麽辦?我們幹的都是體力活,還要跑來跑去不停地幹,不是那麽輕鬆的。正在打仗的時候,他們突然在航空母艦上摔倒了,不能工作了,他們的活誰去幹呢?不僅如此,我們還要派人去照顧他們,總不能把他們拖出去就不管了吧?可是這樣一來,別人還做不做工作了?大家都去照顧傷員了,誰還有工夫去打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