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我在美軍航母上的8年

070 最後的逃兵

就在我們斯坦尼斯號航母這次到香港靠岸休息時,我們船上有一個大兵跳船跑掉了。他下船後就沒有回來,當了逃兵。我們起初並不知道,等到要開船了,才發現有一個兵不見了,這時候再下船找就來不及了。

按照規定,我們下船時要簽字,回來後也要簽字,本來一查登記本就知道誰回來了,誰沒有回來。可是很多時候下船後大家就跑亂了,比如說我跟你一起下船,兩個人一起出去玩。可是進城後,你看到你的朋友,你說你要跟他們一塊走,我隻好說 OK 了,我當然也去找我的朋友,這樣我們兩個人就不在一塊了。規定是一起走,一起回來,但是中間我們分開了,那也沒有辦法。雖然規定我跟誰一起簽字下船,回來就必須跟誰一起簽字回船,不可以是別的人。站崗的大兵會問我:“你的同伴上哪兒去了?”你回答不出來不行。但是有的時候,有些站崗的人不負責任,看到我們對不上,也說沒有關係。還有的時候,他本來沒有上船,他的同伴也幫他畫勾了,說他上來了,結果他逃跑了也沒有人知道。所以紀律執行太嚴,大家就很不方便,可是如果紀律執行不嚴,軍隊要想找出誰沒有回船就不容易了。

等到我們航母要走了,馬上就要離開香港回美國了,那個逃兵的單位還沒有見到這個人,他們才急了,隻好發警報,說丟了一個人。平常我們開會什麽的,有一些人不願去聽,嫌太無聊。雖然這樣不好,但也不是太嚴重。不過如果船上發出“有人跳海”的警報,大家就都明白這是一個很嚴重的事件,所以大家一定會到自己工作單位報到。集合的時候,誰到了,老板就畫一個勾,每一個人都到了,他就給飛行隊的隊長打電話報告,我是哪個車間,我們的人到齊了,都在,沒丟人。就是這樣,一個一個單位報,一層一層往上報,整個航空母艦都要報,最後報給艦長。他就會宣布,船上的人,哪個部門,哪個飛行隊,誰誰誰,失蹤了。他廣播完以後,就發動大家都去找,他們那個單位、那個飛行隊的人四處找。找到了,就算沒事了,因為每個人都記錄在案了。可是這一次,我們找遍全船,都沒有找到他。最後跟他一起下船的同伴說:“昨天上岸時,我們是一起走的,但是沒有一起回來。”又有人說:“我在岸上還看到過這個人,他往什麽方向走了。”最後我們確認,這個兵沒有回船,跑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