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爭渡跟樊利簡單解釋了一下情況,然後便和商闕一起帶著樊利的魂魄趕往醫院。
一路上,樊利還有些暈乎乎的,不停詢問:“唉,我真的還沒死嗎?”
“不好說,看你屍體還在不在吧。”喻爭渡說道,“要是你家裏速度快一點,把你火化了,那你隻能被迫死亡了。”
“不對吧,小說裏不是經常寫,死錯的人回去還魂的時候,如果原來的身體已經腐爛了,陰間就會安排他附身到別的新鮮的屍體上複活嗎?”樊利問道。
商闕:“嗯,借屍還魂以前是有的。”
“真的有啊!”樊利當即美滋滋地暢想了起來,“那如果我屍體不能用了,你們能不能幫我安排附身到高富帥身上啊?最好是有漂亮女朋友的那種……”
喻爭渡:“……”
商闕施施然道:“這種做法很早就被依法禁止了。”
樊利冒出一頭問號:“……這個還能依、依法禁止?”
喻爭渡倒是一想就明白了:“這個確實要禁止,不然的話誰一覺醒來,就說自己是首富過世的爹借屍還魂,那還不亂套了。”
“就是這個道理。”商闕點點頭。
早年陽間常有假借借屍還魂之名企圖霸占別人財產嬌妻的,許多官府斷此類案件也很是頭痛,到了金世宗年間,更是發生了一起良鄉縣喜兒借了宛平縣張合得軀殼複活的案件,驚動了尚書省,最終金世宗決定,“官為斷案,從形不從魂。蓋形為有據,而魂為無憑。”
而民間官府其實更早的時候就有了共識,人間的一切歸屬,均以身體為準,不以靈魂作論。
陰間也隨著頒布相應律法,禁止借屍還魂。
“可惜。”樊利語帶遺憾,“看來我一死暴富的夢想破碎了。”
喻爭渡:“……”
“……我也是開玩笑的啦,其實我還是更想在自己的身體上複活過來。”樊利說道,畢竟,陽間真正牽絆著他的主要還是父母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