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用梳子溫柔地打理著哈士奇的毛。
它的灰白毛柔軟密實,手摸上去有種摸緞子般的細膩絲滑。老王越梳越愛不釋手。
它是我要送給亮亮的————
它的藍眼睛純粹美麗,就算是老王這樣毫無浪漫之心的人都一時之間看入了迷。它的眼睛就像是電視裏的大海……
老王從未去過海邊。自離開鄉下老家來到這個城市後,他在垃圾堆中忙碌了幾十年。旅遊散心這種事從來不在他思考的清單上。一開始是渴望在這個城市裏擁有可以歇腳的小家,後來則變成了要把兒子養大成人。
他的兒子,鄰居們提起來都會豎起大拇指。他的兒子小時候是多可心乖巧啊。他省吃儉用地將兒子拉扯大,眼看著兒子逐漸出息,先是名牌大學的學生,而今已是大公司裏的小主管了。
他還記得上一次見兒子的樣子。他的兒子西裝筆挺,整個人幹淨精神,他看了就滿心歡喜。可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兒子就不再用正眼看他了。
“你要來找我不能穿得好點嗎!!你想讓我的臉往哪兒放啊!!”
的確是,為了省出錢還房貸,他身上的衣服都是廢品堆裏撿來的舊衣服,永遠都是灰撲撲又不合身,就算洗過多遍,那上麵依然還是有股垃圾味兒。
被當麵這樣嗬斥後,老王越發覺得自己在孩子麵前沒臉立足。一個收垃圾的老頭似乎在他麵前出現的每一分鍾都是在折磨兒子的自尊心。
直到現在,他都覺得茫然無措。那個鄰居們都誇的好孩子怎麽就變成了這樣呢。他還記得中學時期的兒子,他放學後早早歸來幫老王一起處理廢品,從來不嫌累。他會認真地對他說:“爸,你辛苦了一輩子了,我將來一定要賺大錢讓你住大房子。”
他們倆擠在垃圾庫旁搭的簡易小屋內,雖然小屋黑黢黢,那個時候老王卻覺得心裏亮堂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