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根本看不清楚臉龐和五官,這作為證據,能用嗎?”
作為錄像拍攝者,比利非常清楚自己的設備,不算專業,特別是遠焦。
棒球場和鍾塔的距離在一百米以上,即使鏡頭捕捉到畫麵和過程,也隻是模糊一團,根本看不清楚。
這,能夠作為呈堂證供嗎?
霍根想到一個可能。
“也許,NYPD能夠像NCIS或者FBI一樣,通過電腦技術分析畫麵,放大、高清,然後就能看清楚了?”
——在比利的鏡頭裏,他們確實可以看到“謀殺”過程,證明巴特勒並不是自己跳下來的,但畫麵不夠清晰,根本就看不清楚凶手的臉孔,不要說麵部五官了,甚至就連衣服顏色都無法百分之百地確定。
白色?米色?象牙色?甚至可能是淺黃色或者淺灰色?
這,不夠,遠遠不夠。
現在唯一能夠確定的就是,這是一起謀殺。
卡勒姆的思緒,飛快轉動,看向柯克,一下就抓住問題關鍵:
頭號嫌疑人肯定就是莫森。
所有線索所有證據,正在一步一步朝莫森匯聚,但重點就在於,莫森的不在場證明,應該如何破解?
不要說錄像畫麵不夠清晰,即使錄像畫麵足夠清晰,真正看到莫森的臉孔,但整個教室裏的學生作為目擊證人,證明莫森就在教室,那麽即使NYPD將莫森逮捕歸案,恐怕法庭定罪也將麵臨重重困難。
更何況,以現有證據來看,他們根本就無法鎖定莫森,出現在錄像裏的,可能是任何人。
真相,看似近在咫尺,卻又遙不可及。
然而,柯克全然沒有焦慮,迎向卡勒姆的視線,展露一個笑容。
“答案,全部都在錄像裏。”
包括不在場證明的魔術。
但是,卡勒姆的擔憂也不無道理,他們不能將所有希望全部寄托在犯罪現場司的檢測和分析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