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送她到了住地,果然不出意外,她住的地方跟我住的差不多。
步梯,自建房,很老舊的感覺,樓梯狹窄,黑洞洞髒兮兮的,就算是白天,進去都像是鑽洞子。
以前修房子,隻要有個棲身之地就可以了。
有錢有閑了,大家對房子的要求才會高,才會講究那麽多。
我並沒有進去,而是在樓下跟她告別了。
開著車回家,這車確實是滿足虛榮心的利器啊,一路上回頭率挺高的。
而且似乎也有了那麽一點道路特權,一般的車都會繞開我走,生怕會有刮蹭,這都什麽心態呢,不是都交過保險的嗎?隨便刮蹭啊,我有點生氣,可不能這樣縱容有錢人。
難怪有一次我路過二手汽車市場,發現裏麵賣得最好的是二手豪車,特別是那種入門版的車型。
當然,入門版的車雖然有個標,實際上跟豪車一毛錢關係都沒有,隻是一些窮人裝逼或者是想體驗一把而已。
咱們這個社會,在逐步富裕起來的過程中,還有許多理念需要慢慢完善,特別是富人如何認識到自己的平庸,窮人如何認識到自己的不凡。
不過那所謂的百公裏加速,就是個玩笑,在市內開車,果然幾百萬的都不好使,要開就要幾個億的那種,懸磁浮和地鐵都可以,那速度才是剛剛的,而且還不受紅綠燈管束。
而我,右腳腳掌隻能不斷在油門和刹車之間切換,那感覺真是有夠虐心的,原來在城裏開車時這麽窩囊的是,以前開那輛五菱MPV我還沒意識到,直到開這跑車我才領悟到龍遊淺灘的困窘。
當然,雖然我買了車,但是我不會開去學校的,因為如果開去學校的話,那就不是裝逼,而是被眾人唾棄了。
畢竟,在他們的眼裏,我已經是吃軟飯的典範了,現在再開個拉風的豪車回去,那就是坐實了罪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