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誌成進退維穀。
雲超的捕魚方法對他的吸引力很大。
可是要價對他來說又太苛刻。
當著這麽多人,明搶好像不太合適。
真用銀子和雲超交換,不說拿不拿得出一千兩,就是能拿出來,賴誌成也不會拿,太特麽心疼了!
“雲二,你看這樣好不好,以後你不用交稅了,我替你交?”
雲超冷冷一笑:“村正,你說呢?”
“哼,我用二十畝地跟你換,總行了吧?”
“村正,你拿我當小孩子哄呢?二十畝地,頂多一百來兩銀子,我抓半個月的魚就夠了,還用跟你換?”
“雲二,不要太過分,說,你到底要怎樣?”
“我不是說了麽,一千兩,這還是看在你村正的麵子上,如果是陌生人,別說一千兩,一萬兩也沒門!”
賴誌成氣得眼睛噴火,血紅血紅,如果隻有雲超一個人在場,他現在就會直接動手!
“好,很好,雲二,算你有種!這樣吧,我給你一百畝田!”
“不行,一百畝田才五百兩,我要兩百畝。”
“好,兩百畝就兩百畝,現在咱們就寫契約!”
出乎雲超的意料,賴誌成還真答應了。
雲超不是害怕姓賴的,為了討好他賤賣自己的技術,之所以隻要一千兩,完全是有原因的。
不說雲超的捕魚方法沒什麽技術難度,容易被複製,就算能保密,實際價值也沒有他算賬算得那麽可觀。
其實,雲超的算賬方式並不合理。
賴誌成的見識畢竟有限,沒聽出雲超話裏的破綻。
他的算法是沒錯,但前提是每人每天可以捕一百斤魚,而且這些魚還都能及時賣出去。
可惜,這是不可能的。
雲超的方法隻適用於冬天捕魚,而且臥龍溝裏的魚貨還不能減少。
等天一暖和,冰一融化,雲超的方法就不管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