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遠並不熟悉國內的法律流程。他和盧青青來到了盧浩博工作的地方——陽城天光律師事務所。他們找的人是盧浩博的上司,也是準備給盧浩博做辯護律師的洪福。洪福是陽城的金牌律師,不過陳遠看了一下,他的成功案例大部分都是一些經濟案,刑事案件很少。可能陳遠的質疑惹惱了洪福,他有點不高興,對於陳遠他們的問題也顯得有點愛理不理。
不過陳遠還是了解到了,現在盧浩博的情況還算不錯,隻是到了公安局偵查階段,雖然說人證,物證,都有,但是因為盧浩博並不認罪,所以公安局隻能等檢察院的正式逮捕令下來才能正式將盧浩博移交給檢察院,進行下一步審問。
所以陳遠他們隻要能在檢察院的正式逮捕令下來之前找到盧浩博不是殺人犯的證據,就可以將他救出來。
時間上確定了,剩下的就是如何找出盧浩博是被冤枉的證據,這也是整個案子的最大難題。人證太多,除了陽城浩雲天台餐廳的服務員,陽城酒店的保潔員,甚至還有隨後趕來的一名警察的口供,都讓盧浩博百口莫辯,至於物證,在張瑤的手機裏,兩人的聊天記錄,加上屍體裏化驗出來精ye,都和盧浩博百分之百銜接。
如何突破這麽完整的證據鏈,找到背後的疑點呢?
陳遠陷入了沉思中。
會不會人真的就是盧浩博殺的,隻是他不知道?可是,如果真的是他殺的人,整個證據鏈卻也太完整,巧合的讓人不太相信。
因為之前公安機關進行了案件調查,所有很多相關證據都被取走了。這樣一來,對於陳遠來說就顯得更加被動了。
如何證明一個人的清白?最直接的證據就是找到他的不在場證明。但是這點盧浩博顯然不適合,所以隻能通過人證和物證來尋找突破點。通常來講,最容易作假成本最低的就是人證,其次是物證。因為人證可以通過收買,錯位,甚至幫凶進行偽造,但是物證就比艱難,因為會有專業機構進行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