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還原犯罪現場

第七章 【謎】

是閃電偵緝組以及杭城公安局查的最奇怪的一個案子,報案人不在現場,隻給了兩包資料,並且案子是二十五年前的案子。

二十年,時間跨度非常大的一個時期。當時的杭城公安局局長早已經離世,之前知曉魯小河母親失蹤案子的的杭城火車站派出所人員也沒幾個,可以說調查難度非常大。

杭城公安局這邊隻提供了一份當年的調查筆錄,那是魯小河的父親魯大海的筆錄,上麵詳細地記載了當天發生的事情。

時間:1992年7月12日下午三點十七分。

記錄者:豫南省杭城市火車站派出所民警肖飛鵬。

筆錄口述者:魯大海。

筆錄過程:魯大海和妻子秦思梅,兒子魯小河與1992年7月12年下午兩點左右來到豫南省杭城火車站,準備坐車離開。三人到達火車站後,魯大海讓秦思梅和兒子魯小河在一邊等待,自己過去排隊買票。等到魯大海買票過來的時候,結果發現妻子秦思梅竟然不見了,隻有兒子魯小河被一群人圍著在哭泣。魯大海仔細詢問了一下才知道妻子秦思梅竟然被人帶走了。於是,在身邊人的提醒下,他立刻報警。

豫南省杭城市火車站派出所民警王磊和肖飛鵬最先趕到了現場,然後分別對魯大海和魯小河以及周邊的群眾進行了走訪,可惜因為當時人太多,再加上沒有多少目擊者,並沒有得到有效線索。

陳遠看到在這份筆錄後麵,還補充了一張紙,那是對魯小河的詢問筆錄,不過上麵寫了,因為魯小河年齡太小,對於當時的事情並沒有準確的判斷,所以隻是輔助筆錄。在內容上也非常簡單,魯小河的筆錄大致內容是有兩個男人,分別穿著黑色衣服和白色衣服,將他母親拉走了,臨走的時候,魯小河還聽到母親喊了他一聲。

“這資料太少了,看來隻有看下魯小河查的那兩包資料了。”陳遠放下手裏的筆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