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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新街29號,梧桐樹下整齊地排列著一棟一棟紅色的洋房,光影斑駁,灑落了一地。
街上,身材嬌小的我單肩背著書包,穿一件黑色校服裙,一隻手抓著冰激淩,一隻手插進口袋裏,陶瓷娃娃般可愛的臉上掛著見鬼的表情,呆呆地望著眼前突然走出來的家夥。
“好久不見,麻丟丟!”他正咬著棒棒糖,穿黑色的校服,雙手插進褲子口袋,微微揚起下巴。
他身後,是三個伸長了脖子看熱鬧的家夥。
“好久不見,麻丟丟!”
如果我沒記錯,我們昨天才見過。
石化的我一瞬間有種拔腿就想跑的衝動。
“光,光少旭……”我虛弱又無力地吐出他的名字。
神啊,誰來扶著我,我快暈了。
哦,你一定會問光少旭是誰了。
在三天前我也不知道他是誰,如果不是我老弟麻洋洋搶了他的女朋友,他去找麻洋洋,而我恰好經過,誤以為他在欺負麻洋洋,英勇的我衝過去和他打成一團被逮到了警察局,我想我這輩子都不可能認識他。
“二年級A班麻丟丟,我記得你了。”
這是他出警察局的時候咬牙切齒對我說的一句話。
這個大腦發育不完全的猴子,居然真的記住了我。
可是,這並不是什麽值得高興的事。
傳說,他不學無術,酷愛打架鬥毆,是皇威學院令人聞之色變的壞學生。
傳說,他成績全校倒數第一,卻因為某種關係能夠長存於皇威學院,不被開除。
傳說,他就憑長得帥氣又痞氣,人氣穩居全院第一。
得罪他的第二天,窮追我三年的楊聖同學突然和我劃清界限,死黨吉吉含淚和我訣別,我所到之處方圓十裏人畜全無。就因為他一句話:“城門失火殃及池魚,麻丟丟是我光少旭的頭號勁敵。”
這是威脅,絕對是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