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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過繁華的街頭,我和光少旭路過一家花店,我停下來,買了一朵康乃馨,光少旭在一旁看著,忍不住說:“這種花難看死了,你要送給誰啊?”
我從花店老板手裏接過錢,懶得搭理這個白癡,不要告訴我,他不知道康乃馨是送給母親的花。
花店老板笑嗬嗬地從我手裏接過錢,說:“是要送給媽媽的嗎?康乃馨根據花的數量不同表達的花語不同,這種花送給母親是最合適不過,你媽媽真是好福氣啊,現在很少有人會送花給自己的父母了。”
他說著,把零錢找給我。
我接過錢,笑眯眯地說:“謝謝老板。”
說完,我轉身離開花店。
光少旭跟在我身後走出花店,我把花遞給他,說:“喏,你自己拿去送給你媽媽吧。”
光少旭別扭地說:“我為什麽要送花給她?一個大男生送別人花不覺得很奇怪嗎?幹嗎這麽矯情,要道歉說一句‘對不起’不就好了。”
這家夥,這個時候居然還這麽別扭。
我拽住他,把花塞進他手裏,說:“有時候人們都需要一些矯情。隻要是女人,收到花都會很開心的。再說了,那個是你老媽,送花給你老媽又怎麽樣?”
他忸怩著不肯接花,不耐煩地說:“你很麻煩哎,道歉就道歉,弄那麽多花樣做什麽?”
我有些生氣了,瞪著他說:“喂,光少旭,你這個膽小鬼,不要告訴我,你連送一朵花的勇氣也沒有?你要是不敢送,我幫你送也行。”我說著,拿著花轉身就走。
“好啦好啦,給我啦,醜八怪,你真的很煩哎。”他不耐煩地搶過花,嘴裏卻不肯投降。
真是個別扭古怪的家夥。
我搖頭歎息,和他往他家走去。
1994年,會長家還沒有搬到別墅區去,在一個小區裏,光少旭帶我找到他們家,他們家住在三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