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
於是,我在“青年版澤景明晨”的強烈要求下,繼續住在了澤景家的別墅裏。
我一直都想拒絕,然後搬回與歐莉露雅合住的宿舍,可是澤景爸爸隻用了一分鍾,就把我的念頭打消了。
“乖乖地接受別人的好意才是好孩子,我一向都樂意替好孩子辦事。如果你願意聽話地待在這裏養傷的話,我倒也願意替好孩子處理退學和賠償金之類的問題。至於上學的事,你也不用擔心,我會幫你請假的。”
他都這樣說了,難道我能不接受嗎?
於是,我在澤景家又待了5天。在這5天裏,我一直都待在自己的仆人房裏,沒有上學,也沒有出門,連飯菜都是別人送進來的。
老實說,這幾天我一直都待在同一個地方,閑得有些發悶。所以當我膝蓋的傷口已經結疤的時候,我就立刻收拾行李準備搬出去。
我把行李箱找出來,把衣服疊好,把小物件都收拾在盒子裏……最後,我把目光停留在了粉紅色的手機上。
我最喜歡粉紅色了,可是現在卻覺得它無比地刺眼。
我跟澤景明晨的關係鬧得那麽僵,現在,我就要離開他家了,說不定以後再也不會有瓜葛了。那麽他賠給我的手機,我要不要帶走呢?
明明是澤景明晨弄壞了我的手機,他賠一個新的手機給我也是應該的,而我帶走它也是理所當然的。
可是,我既然要搬離這裏,那就要更徹底一點兒,把所有有關澤景明晨的東西都扔掉才對,不是嗎?
我不由自主地拿起手機,撫摸著手機的輪廓,實在難以決定。
“丁零零……”手機竟然在這時響了起來,屏幕上顯示著一個陌生的號碼。手機一直持續在我的手心裏不停震動著,大有如果我不接它就會一直震下去的勢頭。
現在已經是中午12點了,正好是吃午飯的時間,難道會是一通通知我有免費午餐可吃的電話嗎?哈哈,這不可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