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愛寫成兵臨城下的不朽傳奇,那麽你會不會為了我不畏冰雪、披荊斬棘地奔赴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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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家那輛豪華的黑色林肯又開始出現在校園裏,接送江舟上下學。
喬歡不來學校的日子,我便一個人步行回家。有時,走著走著突然一回頭,會發現江家的黑色林肯在身後不遠處慢慢跟著,見我轉頭便會立刻加速絕塵而去。
為期一周的籃球聯賽已經開賽,我沒有去看。喬歡一直沒有上場,倒是聽說江舟打得很好,有望入選新一屆的校隊。
自從那次不歡而散,江舟再沒有跟我說過話。如他所說,他找回了自我,可以將我和別人一視同仁。
在這個初夏,那個叫江舟的少年輕揚起嘴角,優雅地笑著,以睥睨天下的神情做回了真正的自己。
而我,直到這時才愕然不已。隻不過,驚異的隻有我一個人。隻有我沒有發現他的好,或者正如他所說,之前是因為我他才丟失了自己。
現在,一切回歸正軌才是對的。
隻是,僅僅幾天之後,剛剛回歸正常的一切又變得紛繁複雜起來。
從8歲那年開始,我有了記日記的習慣。心底的小秘密,開心的,悲傷的,或者即使對著安然也無法說出口的委屈,成了日記的主要內容。無論走到哪裏,我都帶著我的日記本,並且將其視作珍寶。
然而,那個下午,放學之後,怕喬歡等得太久,匆忙之中我將我的日記本忘在了教室。
第二天,我在教室門口被我自己的日記本砸中。那個朝我扔日記本的女孩瞪著一雙淚眼,臉漲得通紅,衝我尖聲叫嚷:“不要臉!不要臉!”
我認出了那個女孩。每個星期,她都會拜托我遞一封情書給喬歡,但是,我從來沒有將其中的任何一封交到喬歡的手裏。
不慌不忙地撿起日記本,我看著她憤怒的雙眼,不以為然地微笑。我不要臉嗎?偷看別人日記的人才是真的不要臉吧。然而,我遠遠低估了人類的好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