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這個科技發展如此迅猛的年代,人類的愛好已朝詭異的方向發展。
據說,某位香港影星喜歡躲在廁所裏吃便當。還聽說,有位政壇名人愛好與貓狗同榻,摒棄了席夢思在狗窩裏度過長夜。更有小道消息說,某個國際巨星有個怪癖,每次現場演出前都會把自己的手指甲啃得光禿禿。
歌曲都有唱,人生已經如此的艱難,有些事情你就不要拆穿。
所以,當我發現有人喜歡在屋頂上睡覺與星空蚊蟲一起度過漫漫長夜,也不覺得有什麽不對,該尊重別人的愛好,就像尊重風俗習慣一般。
[B]
我沒上過大學,但我所見過的大學生比一般人都要多。
那時我家的旅館就開在大學城外邊,每一周,十所大學的老師學生我都能遇見好幾個。當然,他們不會說來自那所學校,但憑穿著打扮和神情動作便可判別:與前台保持一定距離永遠不會用毛巾浴巾的是醫藥大學和藥學院;帶著耳機走路時不時扭動旋轉是音樂學院;蓬頭垢麵留著長發和胡子的男生大半來自藝術學院;說話夾雜著外文十分洋氣的是外語大學;至於那些衣著正常言行舉止與普通人無異的則是來自剩下幾個高校。
我家的旅館並非像古鎮或風景區那般古典充滿文藝氣息,也不像青旅專為旅人開設,更不能比那些在鬧市區的連鎖酒店,它隻是一間普普通通的家庭旅館,雖然它叫“星海公寓”,但除了公寓二字外,沒有一點可與星海搭上邊。我想你們都猜出,它就是那種其貌不揚,衛生一般,房價低廉最受大學生歡迎的旅館。
高中畢業後,我便在旅館工作。三層半的小洋樓有二十一個房間,除去雜物室,值班室和我住的房間外還有十八個,幾乎天天爆滿。入住大多是來看望學生的家長、老師,還有晚歸錯過宵禁的學生。還有獨自一人花七十塊錢開了房間來寫論文的,她是一個短發的漂亮女孩,她嫌棄寢室太吵鬧網速太慢室友鼾聲如雷無法認真工作,於是便帶著枕頭被子和電腦來開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