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告訴我,那些本不屬於我的,得到了也會失去。
比如柏林,和你。
00.
我花了一個月工資買了一隻茶杯犬,棕色的絨毛黑的眼,沒有取名。
那時我已交到許多朋友,她們都說我瘋了,這些年四處漂流,未曾安定,有時間養狗還不如找個男友。我笑笑,也覺得自己有些瘋狂魔怔。
養狗並非簡單的事情,況且是剛出娘胎不久的狗。
它很小,不及兩個卷筒紙高。它憂鬱膽小,總喜歡藏在角落裏,留下孤單的背影。我總要很小心,唯恐不小心坐到藏在沙發裏的身體,或者起床太匆忙踩到躲在門口的影子,有時夜裏它睡在我床邊,我總能聽見類於孩童哭泣的嗚嗚聲,細小微弱,卻觸人心弦。
我花了好長時間才與它熟悉,許多時候它喜歡躺在我懷裏,衣服鼓囊囊隆起一塊,像懷孕。有時候我做飯,它會在廚房門口嗷嗷叫,濕漉漉的眸,粉紅色小舌頭,像個頑皮的小孩。
每到這個時候,我總會想起毛球。
連帶的,我又想到你。
世間有太多奇妙的感情,明明是風牛馬不相及的事物,卻總撩撥起人心底最脆弱卑微的情緒。
01.
毛球原本的名字並不是毛球,你給它取的名是柏林,文藝而矯情。
毛球是一隻狗,一隻巨大的看起來凶狠實則溫順膽小的金毛犬。
那時我還在上大學,性格孤僻,混沌度日,沒有朋友。遇到毛球,把它帶走也算是小奇跡,因為我並不喜歡狗。
小時候頑皮,拿著竹子去捅鄰居家的狗,被咬出一隻鮮血淋漓的手臂,至今留下的疤痕都清晰無比。自此之後,我對狗便有了畏懼,或者說是憎恨。
那個彷徨的傍晚,我與毛球在小東門超市門口第一次相遇。
那時它還未長成後來那般孔武有力,大概隻有垃圾桶的三分之一高,髒兮兮的毛發讓它看起來與到處遊**的中華田園犬沒有區別。它蜷縮在垃圾桶後,粉紅色的小舌頭悠悠地晃動,瞪著圓溜溜像黑色玻璃珠的眼睛看我,或者說我手中外焦裏嫩噴噴香的烤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