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牧小瘋的燃情歲月

第二章 幕起——很久很久以前。

上天弄人,我們年級一共五個班,卻偏偏把我和馮瑞嘉分到了一起。

可能因為王睿翔這個插曲,我連帶地對她有些不滿,不過我不會表現出來。我早過了挑釁人和打架的年紀。

很久以前我打架是非常凶悍的,小孩子麽,不怕死的那方比較強勢。很多男生都打不過我,因為我真的會去踢他們的命根,拳打腳踢以及扯頭發抓人,男生女生的打架方式我都在行,有段時間我經常鼻青臉腫,往事不堪回首。

因此我們小區的孩子,和我差不多大的,都叫我小楓姐。

我記得我最輝煌的紀錄是打掉某男生一顆牙,這點我自己也很驚訝,後來想想估計他那時剛剛換牙,我一個小姑娘家,畢竟沒到神力女金剛的地步。

後來他媽帶著他拿著那顆牙到媽子麵前告狀,媽子盯著那一臉委屈的小屁孩冷笑,直接損了一番說羞人,連個女孩子都打不過。那小孩怕得直掉眼淚,媽子才問我為什麽打他。

他媽氣得發抖,我也不含糊,當時盯著他媽的眼睛就說,你兒子說我是雜種,還扭屁股故意挑釁我。而後我又說以後你兒子心甘情願讓我罵雜種,我就讓他打回來,絕不還手。

結果他們母子灰溜溜地走了。

然後媽子就拍拍我的頭說打得好,甚至給錢我買糖吃。她怕我打不過人,硬是花了四百塊,假期把我送少兒宮去學跆拳道。

說白了我覺得啥都沒學到,唬人的。

很久以前先說到這裏,反正很快,我就開學了。

媽子很快將規矩定下來,早餐午餐自己解決,晚飯家裏吃,學校必須開支可申請報銷,接著給了我們兩人每人五百塊衣物添置費。

我折算了下,每個月六百零花錢,有賺頭了。

馮瑞嘉沒有異議,她乖巧地點頭。

乖巧,這個詞真的很適合馮瑞嘉。我常常會趁她不注意打量她的臉,精致可人,大眼睛長睫毛櫻桃小嘴白皮膚,然後站在鏡子麵前對比下自己,就被比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