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冠宇說他先考慮下,我覺得這話有深度。
正常情況下根本無須考慮的,肯定不會拋下一堆人來應付我,但考慮這兩個字又給我……唔,希望?哼,又或許這隻是他的客套話,我自然也不必放在心上。
臨下課之前我突然改變了想法,倒是想看看他會不會來,至少能確定他是否對我有意思,小說都這麽寫。
倒是課間不斷有別班的同學來送禮物,想想自己兩手空空,不大會做人,於是中午去校園內的小賣部買了瓶雪碧,然後拿便箋紙粘了一張,寫著:牧小楓敬上。然後擱他位置上,他就笑了。
而蕭朗拿了貼在他背上的便箋紙衝我眨了眨眼,表明他理解。感覺上這兩個人一直在忙。
晚上馮瑞嘉就直接去了,放學後根本沒回家。
我晚餐一個人去吃了碗蘭州拉麵,滿口香菜和著蔥的味道,打了個飽嗝,又回家洗了個澡,兜裏兜了三十塊錢,人就出門了。
就當出去散個步唄,順便觀望下事態發展。反正人民廣場在河邊,晚上挺涼爽。
小區到人民廣場有段距離,我慢慢地走,但出門沒多久碰到兩個小學同學,其中叫大牙的那個摟著一個穿著緊身背心加亮晶片超短裙的小妹妹,抹著厚重的粉,看起來一副嚇人的樣子。大牙見到我就笑了,那口氣真是香飄十裏,枉費我一口洋蔥味,真是強中自有強中手,甘拜下風!
另外那個叫恐龍,沒摟馬子,卻叼著隻煙,看見我就趕緊將煙滅了,笑笑的喊了聲,“牧小楓。”
滅煙是因為我不喜歡,他們都知道我這習慣。
“哥們今兒去樂,你來不?”
我聳肩,撒謊,沒眨眼,“不了,約了男朋友。”
“男朋友?”恐龍嗤了一聲,“哥們今兒個非得跟你去長長見識,是那啥,T高的?”
我們小區的孩子不像大人們,都討厭T高,大概是因為確定自己沒指望。而那些向往的,也都約好了似地,都搬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