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相處地再好,也難以控製不被木葉看到我沾滿鮮血的樣子。
當我清醒過來時,手上腳上,純白色用手洗滌的衣服上布滿了豔紅的血跡。
四周橫屍遍野,傷口處還散發著一股升騰的熱氣,血味愈發濃鬱起來,而手中的長劍還是冰冷的,一陣陣鈍痛仿佛要提醒我,先前究竟釀下了何種滔天大禍。
太好了,死去的妖怪裏麵,沒有木葉。
即使這樣罪惡的念頭會被討厭,我也忍不住鬆一口氣,目光慢慢變得柔和。
隻要不傷害心愛的人,那就很好了。
而不遠處,傳來一陣腳步聲。
我能察覺出,那是木葉。
像是做賊心虛,我不敢抬頭直視他的目光。
可隱隱約約也能感覺到,木葉的目光,似一汪池水那般冰冷,深不可測。
是討厭我了嗎?
我抬起頭,由於眼睫上也染了鮮血,已經幹涸結了血痂,黏住了眼角,導致我隻能眯起眼睛打量他。
我微笑道:“我現在是拿著草燈哦,所以不要怕我會殺害你。”
即使不靠近我,也一點問題都沒有呢!
我啊,知道你最愛我了呢!
所以即使現在想要拋棄我,我也不會有一絲一毫的難受哦。
隻要離我遠遠的,我就能好好保護你了。
現在我終於明白黑目老師說的那個刺蝟交朋友的笑話了,即使內心柔軟,觸碰到別人就一定會讓對方受傷,所以遠遠地看著,用目光愛護就很足夠了。
木葉抿了抿唇,卻在原地不動。
沒有靠近,也沒有離去。
我露出一個自認為十分恬美安逸的微笑,呢喃自語道:“我覺得我這種妖怪肯定是沒有名字的,不過哦,妖怪們有給我取名——殺人鬼。你不是喜歡記錄妖怪名字嗎,那就把我寫在《百物語》上吧,就寫,我有雙重人格,一個是溫柔的殺人鬼,一個是冰冷的殺人鬼,而溫柔的殺人鬼拿著草燈,冰冷的拿著劍,看到草燈的呢,也不要去靠近,因為沒有人能預測到什麽時候是草燈,什麽時候又是刀刃,還有哦,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你要寫上,溫柔的草燈喜歡妖怪,接近人類,甚至會愛上人類,所以呐,大家要小心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