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映:“……三十歲的人了,穩重點兒的吧。”
宋文:“嘿嘿嘿,你穩重,你倒是把自己個兒穩重到大獄裏去了。怎麽樣?傷好些了沒?要是還沒好,我昨兒才去采買的野豬,回頭扔你家院牆裏去。”
狄映:“……野豬能治傷、還是能補人?”
宋文:“管它能幹嘛呢,隻管把你當成豬養就對了。”
狄映:“你才是豬、你全家都是豬。”
宋文:“那敢情好,豬多幸福啊,吃了睡、睡了吃的,臨了一刀,痛苦都沒多少。謝您的祝福了哈。”
狄映:“……”
不過他還真的不是在罵人、他還真的就是這麽祝福著的。
見宋文理解了,狄映也不跟這家夥鬥嘴了。
“來,看看這宗案子有沒有問題。”
案宗推過去。
宋文一聽有案子,態度立馬就變端正。
接過來,仔仔細細、來來回回看了兩遍。
指著一行小字道:“這兒有問題。小丫環翠兒,並非賣身為奴,而是隻簽了三年的雇傭契約。
按照大戶人家的規矩來說:這樣的小丫環,別說進主子的正屋、就連主子的院子都進不去。
頂多也就是在廚房打打下手、府院內掃掃地、除除雪之類的,做得都是府裏最低等的活計。
她怎麽近的永泰郡主的身?怎麽進的郡主的臥寢?
郡主那一院子裏的下人、一日內12個時辰不會斷了下人伺候,翠兒是怎麽摸進去的?
還別的什麽都沒偷、就隻偷了一根玉釵?
偷完就被抓住了、還從身上搜了出來?
要說沒有問題:那我這個府尹就白當了。”
“那你覺得:問題出在哪兒了?”狄映微笑著追問。
宋文就像驢拉磨似地、在原地轉了幾圈兒。
然後回道:“這案宗記得太簡潔了。還得找人去查。你總強調:人犯違律的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