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國公府邸,已經聚集了一群大臣。
其中,戶部尚書,內閣大臣等諸多朝臣都聚集在此,怨聲載道。
“國公大人,陛下此舉實乃挖了個大坑啊,我等....,我等該如何是好啊?”
“是啊,陛下太陰險了,這哪裏是福利,這簡直就是剝削,臣已經將今年大部分的收入都捐了出去,這.....。”
“國公,陛下此舉太過於陰險,這是騙,是騙!”
“我等.....。”
“......。”
“......。”
蘇家前廳,不少大臣均是滿臉頹然之色,紛紛手持手中的合同來找魯國公申冤。
沒辦法,若不是戶部尚書與魯國公帶頭,他們豈能大放血?
說起來是大放血,其實也就是將吃進來的吐出去了一部分而已,這些人平時都是數饕餮的,隻進不出,哪裏經過這樣的陰謀算計?
不,應該說是陽謀。
合同之上,用諸多專業的術語寫得清清楚楚,甲方承諾給乙方按照條約給予土地,甲方也承諾在未來的十年內乙方具有土地的使用權。
還有諸多繞口的注解,讓朝堂之上的群臣都看得頭暈目眩。
當然,這些條例之中,用一行不太醒目的小字列出了一條。
“此合約,甲方具有最終解釋權。”
“因天災等不可抗拒的因素,甲方有權收回乙方經營期間所得資產,用來充公。”
“甲方承諾乙方有土地使用權,但土地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乙方若無故違反以上條例,按大秦律論處。”
這些小字,不仔細看,根本看不清楚。
這讓所有人都瞬間醒悟了。
原來皇帝這是在空手套白狼。
什麽叫使用權?
什麽叫所有權?
身為士族門閥出身的他們,太清楚這裏麵的圈圈道道了。
什麽叫甲方具有最終解釋權?
也就是說,這合同,是單方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