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北先生,你確定要買這麽多金手鐲嗎?”
聯邦曆177年6月17日,上午10時,魔都李大福金店。
身材姣好的店員妹子有些緊張地看著眼前平平無奇的年輕人。
按道理來說,別人買這麽多金手鐲,她應該為自己而獲得的業績提成而高興。
可眼前這個人,渾身上下的衣服加一起可能都不到兩百塊,一臉沒錢的樣子,卻要花六萬塊買十個一模一樣的金手鐲。
這不是在開玩笑吧,還是犯罪團夥要洗錢?
還是幹脆那種沒腦子的小年輕?
周圍的店員也議論紛紛,對陳北指指點點。
“看他那個衣服就不是有錢的,全身加一起都不到兩百塊……”
“不是來搗亂的,就是那種說不清來源的錢。”
“嘖嘖,我看他那個樣子,也不像是犯罪分子,看著倒像是窮鬼被女朋友甩了來這裏找發泄來了,離他原點。”
陳北對這些人的竊竊私語全當耳旁風,他隻是掃了一眼眼前的櫃員,直截了當地說:“我確定。”
無視麵前店員妹子吃驚的神情,櫃陳北正直勾勾地看著櫃台裏的金製品:“現在買現在就可以拿走嗎?我現在就轉賬。”
“等……等等,我去問一下經理。”
女店員還是有些吃驚,扭頭跑到深處。
等待的時間有些長,這金店的經理似乎也有吃驚,一個看著沒多少錢的人一擲千金買十個款式一樣的金手鐲,這著實讓人驚訝,一直在後麵和剛剛那個店員說話。
角落裏其他店員也都露出驚訝的神情。
“天呐,他還真買得起?難道是我走眼了?”
“這人是不是瘋了?”
“誰知道呢,也許他就是那種低調的富二代,穿得不怎麽樣,實則有錢得很,就是不希望別人覺得他有錢。小美,你去要個微信,搞不好你就能完成你傍大款的願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