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知青的苦苦哀求下,在現實的步步緊逼下。
落梅舍棄了一切羞恥心。
答應了這個荒誕的要求。
她用自己的身體,換了男知青的前途。
隻因為,他答應跟她結婚。
年輕的心一直在黑暗中飄搖不定,她唯一的信念就是尋找一個安穩的安身之所,這幾乎成為了執念。
隻可惜,她不該將自己的信念寄托在別人身上。
落梅那幾天,天天洗澡的時候恨不得將自己身體一層皮剝下來。
似乎隻有那樣,才能讓自己沒那麽髒。
她本以為這件事情就那麽過了。
隻要給時間時間,就能淡忘這一切。
可在臨結婚前的一天,男知青再次下跪。
他說,他想升職。
需要一大筆錢,去打點上頭。
他找落梅要錢。
落梅沒有。
他提出,讓落梅去做pr交易。
那個時候,笑貧不笑女昌。
所以這種行業非常盛行。
落梅這次死活都不同意。
可那一天,是她的噩夢。
男知青被拒絕後,憤然離開。
深夜,門鎖被人打開。
落梅驚醒,發現有一個陌生的男人出現在房間。
她驚呼救命,卻被人死死的用衣服捂住了嘴巴,發不出一點聲響。
她掙紮,換來的隻有一頓頓抽打。
落梅絕望的想死在那個晚上。
第二天,她醒來的時候,隻有男知青坐在床邊。
她望著他,無聲落淚。
她決定去報警。
落梅不願屈服。
她下定決心要徹底跟這個男人分開,要讓他為所作所為付出代價。
男知青跪在落梅麵前磕頭,一遍一遍的打著自己。
落梅依舊沒有心軟,堅持自己的決定。
見軟的不行,男知青發了狠。
他直接將落梅帶回工作的宿舍,軟禁了起來。
每隔幾天晚上,落梅隻能見到不同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