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還是二叔拿出了我家的族譜,一一指給我看後我才相信他真的是我二叔。
二叔來找我時距離三年之約隻過了兩年,他看到我空****的店麵沒有多說什麽廢話,甚至連寒暄都沒有,直言要我帶他去吃飯。
當時我的身上沒有太多的錢,所以請二叔吃的也比較寒酸,隻有兩碗拉麵。
二叔一個人喝了半斤酒,然後拿出了一根金條就要去付賬。
那可把我驚呆了,一是沒想過二叔這麽有錢,二是這都什麽年代了,哪有人拿金條付賬的,這不是開玩笑嗎?
店裏的老板也傻了,為了不讓二叔出醜,我搶在他的前頭付了賬,結果二叔直接把金條給了我。
金條那是價格不菲,二叔這一根估計有二十來萬,我怎麽能收?
二叔這人話不多,但潑出去的水明顯不想收回去,說我要是不收,他就不認我了。
打從我爹得了癌症,我的最後一個親人算是沒了,好不容易來了個二叔我怎麽能讓他不認我?所以我收下了那根金條,但想好了,先替二叔存著,等他以後需要的時候我在拿給他。
隻是我想錯了二叔的本事,他隨身帶著一個木箱子,裏麵全都是金條,其價值不可估量。
我問過二叔帶這麽大一箱金條幹什麽?還每天出去晃,難道不怕別人搶劫?
二叔隻是說了一句話:“隻要有能耐搶去那就給他。”
這句話很自傲,同時也顯露了二叔的本事,他除了有錢外,還有一些常人不會的能耐,比如《撼龍經》。
在我的店麵住了三天,二叔就在旁邊開了一家店麵,名字跟我這家一模一樣,也叫問館。
那時我確定了,二叔真的會《撼龍經》,可是他把店開在我的旁邊不是跟我搶生意?
但轉念一想我現在不能開張,另外他是我二叔,我也就釋然了。
二叔開業一個月,沒有一個顧客,其實我也想到了,我們這個位置是個死穴,八卦位中的三凶門之一,如果能火起來,那就是太陽打西邊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