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血鍾

第三十八章 給班長做紙紮

隻是書生,雖然當了官兒,按照常理說,娶妻生子,安安穩穩一生,應該也不錯,可他按捺不住的性格,卻讓他一直不安分。

自從在官場上,順風順水後,便想著陳年往事,先是勾搭朝中大臣的夫人小妾,接著和當朝的公主有所染指,最後,變本加厲,竟然去染指當朝的皇後,也就是韋皇後,兩人到最後之時,竟然合謀要把皇帝殺死,然後改朝換代。

不過結局自然是差強人意,唐玄宗直接上台,誅殺了韋皇後,同時把這個書生緝拿歸案,當唐玄宗看了這個書生的卷宗後,便命令把這人掛在了城牆之上,一紙詔書,告誡天下人,他不是喜歡賣字嗎?那就用他寫的字沾在他身上,一個字可以切他身上一塊肉。

於是在這種情況下,每到夜晚之時,有大批對他恨之入骨之人,便把他平生寫的字,貼在了他的身上,然後用小刀刮去了他身上的肉,這書生疼痛難忍,卻無可奈何,回憶著以前的種種,暗自後悔,可也無濟於事。

不消幾日,書生的身上便貼滿了各種字跡,當然他身上的肉,也幾乎被割完了,遠遠看去,還是一個人影,近看簡直慘不忍睹,最後一紙詔書,便把他扔在熊熊的大火當中。

當然,這也是我聽老人家說的一個傳說,隻是突然看到宋闊之時,便想到了這個故事,當然宋闊絕對沒有那個書生強悍,想來也是有過之而不及吧。

他和老板娘共同合謀,把老板的錢騙走,然後一同私奔,想要徹底遠走高飛,哪知去了外地後,他竟春心不改,和老板娘卿卿我我一段時間,當看到其他更好的女人,便把老板娘撇下了,老板娘心灰意冷,隻能獨自一人再次回家。

聽到他的講述,我真感覺,他玩的太花了。他拿著錢,在外麵折騰了大概有半個月,身上的精力也耗光了,穿的破破爛爛,可即便這樣,也無法控製自己,甚至無法控製自己的下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