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範逸趕到薛貴家裏準備偷東西的時候,恰巧遇到前來投宿的李勝,李勝不防備門後有人,隨後就與範逸兩個人扭打起來,在扭打的過程中,範逸認出了李勝正是他剛才看到的殺人犯,所以範逸就要挾李勝,將身上的所有錢財都給他,不然就將剛才的事情說出去。而李勝呢,為了防止事情敗露,幹脆一不做二不休,想要殺人滅口。”
“可是李勝隻是一個文弱書生,而範逸卻是身強體壯的捕頭,可想而知,二人爭執的結果會是怎樣?”
何捕頭說到此處,走到範逸身邊,在範逸還沒有反應過來的時候,忽然抓起他的手臂,擼起他的衣袖,指著上麵的傷痕道:“這就是他們起了爭執的證據,也就是少女說的範逸殺人的證據。”何捕頭說著將範逸身上的衣服全都扒開,大家一看,不由驚呼出聲,範逸的身上,不管是胸前還是背後全是那種血痕就像是被動物的爪子撓過一樣。
隨後何捕頭又指著少女道:“這位姑娘替在下檢驗過李勝屍體,李勝全身被一種鈍器擊傷,身上全是於痕。我猜範逸身上這種傷痕,正是鋸子所造成的……我檢查過薛貴的工具箱,裏麵工具一應俱全,唯獨少了最重要的兩個東西,要知道身為木匠,這榔頭和鋸子是必不可少的。我根據薛貴的證詞去過那家酒館,據酒館的小二說,薛貴那天去打酒的時候,身上正背著一個木箱,裏麵一應工具俱全,可是為什麽在抓捕薛貴的時候,工具箱裏卻偏偏少了這兩樣工具呢?所以我就開始懷疑範逸與李勝兩個人曾經發生過打鬥,因為一個人如果殺人的話,他如果用一樣東西就能夠殺人,就絕對不會費力的半途換一個東西!”
何捕頭的話音落下。範逸冷笑道:“就算是你說的都對,可這兩樣證據你不覺得有些牽強附會麽?如果我說我的鞋子被兄弟們借走了,那現場自然是會留下我的腳印,就是我身上的傷,也可以說是自己不小心被鋸子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