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後,火炬大廈頂層,接近九時的時候,滯留的偵查員丁安寧、貝琳,還有兩位保密員,不約而同地坐到了電腦前,氣氛顯得有點沉悶,比長安仲夏的天氣還要悶,好久都沒人說話。
戈三平的事,丁安寧是後知後覺,那天連夜帶走人時他才明白發生了什麽事,一聽說戈三平要再回賊巢,驚得他兩眼直凸,一直以來根本沒發現戈三平身上的不要命氣質啊?
因為此舉的原因,丁安寧連被戈三平偷走他兩千塊錢請客的事都原諒了,此時他正又看著執法記錄儀留下的影像資料,在他看來那是一個相當心酸的送行,扔了的破衣舊鞋又從垃圾堆裏揀回來了,被押走進第四看守所時,身邊已經沒有隊友了,為了保密起見,是總隊在辦案的一個小組送的人,可能連送羈押的都不清楚,他們送的是自己人。
很不舒服,丁安寧唏噓了一聲,重重地擂了桌麵一拳,發泄著情緒。
“你發什麽神經?”貝琳斥了他一句。
“出這餿主意的人,不得好死啊,住完拘留所再住看守所,他那身子骨,能扛得住麽?進去都不止被揍了一回了。”丁安寧怒道。
貝琳輕輕籲了一聲,無語。雖然那是司法管控的場所,可同樣是一個法外之地,同樣有它的規矩。規矩就是,作為“嫌疑人”進看守所號的戈三平,得熬過新人期。而新人期的主要任務,就是接受其他犯人的拳頭教育,每每看到戈三平在號子裏棲棲惶惶地擦地板,外麵的隊友都難過得要命。
“嗨,哥們,你叫什麽?”丁安寧無處發泄,又盯上那兩位麵無表情的保密員了。
“我不叫哥們,叫什麽……保密。”保密員麵無表情地道,而且很客氣地補充了:“我們是省廳直屬的保密處,在卸任以前,個人及個人家庭、社會關係,都屬於保密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