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林家西廂房。
林正軍繼續拿著課本和習題集複習備考。
唐曉芙則擰開筆帽,蹙著眉頭構思小說《牧馬人》。
是的,林正軍覺得《牧馬人》這個名字比原著小說《靈與肉》更加通俗易懂,更有畫麵感,因此果斷用了電影名字。
“怎麽樣?你覺得寫起來會有困難嗎?”林正軍道。
“應該沒什麽困難。”
唐曉芙道:“在港城的爺爺家,我見過華僑,也參加過舞會,跳過交誼舞、見過人跳迪斯科,我也喝過芬達可口可樂。故事中的地點燕京飯店,我也去過,也坐過伏爾加小轎車。”
插一嘴,前世張賢亮先生寫這篇小說的時候,剛剛結束在賀蘭縣西湖農場和銀川郊區的南梁農場長達22年的勞動教養,長居大西北。
他應該是沒機會接觸到華僑、舞會、進口飲料的。
因此小說裏描寫飯店和舞會等資本主義的生活方式時,難免有點生硬刻板,語焉不詳。
大導演謝進拍電影的時候,進行二次創作才補充了很多細節。
但唐曉芙可真是正經紅色資本家後代,是有切身體會的!
從這個角度來說,讓唐曉芙執筆,其實比林正軍親自寫還有優勢呢。
“厲害!”林正軍豎起大拇指。
其實林正軍都是前世的90年才去過燕京飯店幾次。
可誰知道這中間有沒有經過改造啊。
如果寫得驢頭不對馬嘴,那就尷尬了。
“我家沒出事之前,家境還是不錯的,我爸經常拿到港島那邊的匯款,燕京的莫斯科餐廳、新橋飯店,我經常去吃的!”
唐曉芙蹙著秀眉,輕聲道:“可是,牧民的生活,我倒是不太熟悉,我沒去過大草原啊!”
“你總見過我們的牲口棚吧?”
“當然了,我還當過一年的飼養員呢!”唐曉芙驕傲地揚起小腦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