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溪姑娘居然是時府的卑賤婢子,這個結果,讓所有人都接受不了。
他們不信一個如此有才華,乃至於受到帝王嘉獎的人,在時府時,隻能做一個奴婢。
這時,時家卻拿出了一份認罪書,以及一份雲溪的賣身契。認罪書上寫著,雲溪盜取時家秘方的供詞,身契則是雲溪自願賣身為奴的證明。
就在眾人唏噓感慨之際,金吾衛發現認罪書及賣身契,居然是兩月前簽署並備案的。
而且證據上,並沒有雲溪姑娘的簽名,隻有用鮮血按上的兩個指印,這件事的蹊蹺之處,就連普通百姓也無法蒙混了。
首先,眾人對於時家汙蔑雲溪偷盜方子的事,早就有了免疫。在他們心中,已經認定是時家在偷盜雲溪的方子。
其次,雲溪的身契,為什麽是在火災前簽訂的。如果雲溪姑娘自始至終,便是時府的奴婢。而後又為主家獻力獻策,那麽方子歸主家所有,無可指摘。
但時家那些店鋪,分明是在三年前開設的,且藥方還在每年更新增加。而且雲溪能拿出那麽多捐助物資,顯然財富非常自由。
有如此驚世才華,且錢財豐盈的女子,為何會甘願賣身為奴?
最後是這認罪書和賣身契,上麵為何沒有雲溪姑娘的簽名?難道能寫出那麽多方子的人,竟不會寫自己的名字嗎。
還有認罪書上的血手印,能讓大家瞬間腦補出,整件事情的經過。
分明是時清臣想冒領雲溪的才名,故此誣陷原主偷盜,並將人屈打成招,又迫使雲溪姑娘在認罪書和賣身契上,按下的手印。
時府祠堂
時首輔將手中的藤條,足足揮舞了一刻鍾,乃至於一向注重儀表的他,就連發髻鬆歪散了都無心整理。一副發狠了般,要將時清臣活活打死的樣子。
時清臣在花燈節上遇刺的刀傷,本就未愈,此刻又被藤條抽打,身上立刻氤氳出大片血跡,使他疼得幾欲昏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