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裏飄著肉香,小翠坐在灶台邊上,一直盯著鍋裏的兔肉看。
趙春香把兔子處理幹淨,切成小塊,用鍋煮著。
鍋裏連油星子都沒有,就放了點從村裏老支書那借來的鹽巴。
雖然這樣,光是聞著香味,小翠就已經咽了好幾次口水了。
"好香啊!"小翠湊近鍋邊,深深吸了一口氣,"哥,肉是不是特別好吃?"
李明傑心裏一酸。
十歲的妹妹,竟然連肉是什麽味道都不知道。
"好吃,一會兒你嚐嚐就知道了。"他揉了揉妹妹的腦袋。
等肉煮得差不多了,趙春香連湯帶肉盛了滿滿一大碗。
她先給李明傑舀了一大塊兔肉:"明傑,你受了這麽大罪打回來的,多吃點。"
"娘,您和小翠先吃。"李明傑把肉又夾回了鍋裏。
趙春香眼圈一紅:"這孩子。"
李明傑給母親和妹妹各夾了塊肉,這才開始吃自己碗裏的肉湯。
肉湯雖然清淡,但總算是葷腥,比樹皮強多了。
小翠小口小口地啃著兔肉,生怕一下子就吃完了。
她把肉含在嘴裏,慢慢咀嚼著,像是要把每一絲味道都品出來。
"哥,這也太好吃了!"小翠兩眼放光。
看著妹妹這副樣子,李明傑心裏又是欣慰又是難受。
他知道,一隻野兔根本不頂事。
這麽點肉,連一天都吃不上兩頓。
關鍵是,家裏連口糧都沒有了。
光有肉不行,得想辦法弄點糧食來。
他看了看手上的傷口,又想起了今天在山上的經曆。
雖然危險,但也隻能繼續打獵了。
隻是這次得多打點,光打些野兔可不夠一家人填肚子。
得抓隻大點的獵物才行。
李明傑心想,大興安嶺裏有野豬,要是能打到一頭,那就發了。
可野豬凶猛,就這身裝備上山,跟送死沒什麽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