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霜吟在審訊室裏隻待了十分鍾,記錄了她的口供後,原本準備采集指紋樣本,外麵突然進來一個警察,他很沉重地看了一眼孟霜吟,在麵前記錄者的耳邊說了幾句話。
孟霜吟低著頭,目光停留在那個滴滴界麵的打車記錄上,對麵叫了她一聲,“你之前有得罪過什麽人嗎?”
孟霜吟愣了下,“怎麽,這件事和我有關係?”
說沒得罪過人是假的,像孟霜吟這樣的人,應該說喜歡她的沒幾個才對。
警察帶她走近一個很暗的房間,進門時收走了她的手機,男人拉開一個黑色的椅子示意孟霜吟坐下,頭頂後方的投影儀亮起來,麵前的幕布出現了一個平穩的畫麵。
左下角是4K高清標識,標識下麵是具體的年月日和時間,中間下方顯示時速,右下角是車輛所處的經緯度。從畫麵來看,是那輛出租車的行車記錄儀。
警察手裏拿著一支激光筆,紅色的點指著車裏麵,“你注意看。這個人你認不認識?”
畫麵裏,就在孟霜吟上車的前半個小時,一個穿著黑色衝鋒衣的人上了車,他帶著棒球帽,黑色口罩,完全遮住麵貌,前座的司機和他說話,他也不予理會。
他坐在後排,右手在司機的盲區裏麵,他不斷地從包裏拿出一些紅色藍色的電線,將手裏一個很像小型音響的東西塞進了後座的靠背和坐墊之間。
而就在這個人下車後,過了三分鍾,孟霜吟坐上了這輛車。
從畫麵裏可以很明顯地看到,孟霜吟坐上後座的一刻,從椅背裏麵開始閃出非常微弱的紅光,紅光並不是一閃一閃的,而是隔三秒亮一次。視頻裏看得格外清晰,可那天晚上,經過的是金環區的娛樂地段,外麵五光十色的幹擾,讓孟霜吟和前排的司機都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二十分鍾後孟霜吟下車了,司機將車停在時尚夜色前麵不遠處,從旁邊的車門上拿下水杯和麵包,幹癟的麵包很難咀嚼,他一邊吃一邊喝水,而就在此時,後座上的紅光開始頻繁閃爍,發出滴滴滴的聲音,司機回頭去看,就在這一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