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癌症晚期,總裁前女友瘋狂報複我

第11章 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我被王文軒的話氣的笑了。

這家夥不去說書真是白瞎了他的口才。

三言兩語之間,竟然就已經給我定了罪。

竟然把子虛烏有的事情說的如此煞有介事!

若我不是當事人,單單隻是聽了他這番栽贓陷害的話,肯定會懷疑我是不是真的在跟蹤。

那兩個警察聽到王文軒的話,看向我的目光也變得審視起來。

“你真的在跟蹤這位小姐?”警察來到我身邊問道。

我說道:“現在不是有個什麽說法,誰告人誰舉證嗎?”

“既然打電話報警的是他,告我跟蹤別人的也是他,明顯應該他提供我跟蹤人的證據,怎麽可能需要我來證明清白?”

兩個警察沒想到我會說出這話,紛紛愣了一下。

不過,他們也知道我說的很有道理。

按照程序,的確是誰告人誰舉證,而不是要被告的人自己證明清白。

若是讓被告的人自證清白,那證據無論是否充分,都會讓人覺得有嫌疑。

俗話說的好,懷疑一旦成立,罪名就成立了。

這個罪名,可不是審判來的,而是告人的人腦補出來的。

我怎麽可能上王文軒的當?

“他的說對,這位先生,既然是你報警他跟蹤你女朋友,那你有證據證明他跟蹤嗎?”

兩個警察還比較理智,又開始盤問起了王文軒。

王文軒滿臉不快的說道:“兩位警察,你們應該知道咱們靜安市有多大。”

“我跟我女友今天來換手機號,恰好就在這裏遇到了這家夥。”

“而且,這家夥還在門後麵偷聽我跟我女友說話,這明顯是見不得人。”

“既然是見不得人,那不是跟蹤是什麽?”

兩個警察都被逗樂了。

他們還以為王文軒真有證據證明我跟蹤。

沒想到隻是各種無端的懷疑和猜測。

“第一,靜安市雖然很大,但手機店卻沒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