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難說清當時心裏的滋味。
深愛的妻子,正在為了別的男人,用離婚威脅我。
憤怒?憋屈?
本該是這樣。
然而,此刻心寒蓋過了所有情緒,反倒讓我沒了繼續開口的衝動。
我沒有回答,轉身就走。
不論如何,我是真的不想在這兒待了。
“管他幹什麽?少他一個,飯還吃不成了?”
“正好,沒了他這外人礙眼,咱們今晚就當給小顧擺個歡迎宴了……小顧啊,你別理他,咱吃咱的!”
聽到身後丈母娘的刻薄聲音,我的腳步頓住,半天才重新邁開。
外人。
礙眼。
不管這話多麽紮耳朵,也都算我自找的。
想起我還沒和老婆結婚那會兒,丈母娘慢粒發病。
這病也是別人常說的“窮病”,是能治好的絕症,但裏頭的花費之誇張,是我跟老婆想也不敢想的。
連她這做女兒的,當初也險些絕望,甚至動了放棄的念頭。
反倒是我,女婿還沒做上,就不惜賣掉房子傾家**產,還欠了大把外債,湊夠了天價的手術費。
哪怕明知她看我不順眼,我仍然義無反顧。
不為別的,隻因為這是老婆的媽,我不忍看老婆每日以淚洗麵。
結果這一百五十萬花出去,就是為了讓那老刁婆子,現在有命擠兌自己。
我覺得自己挺賤的。
早怎麽沒發現?
這件事當時的確把老婆感動的不行,直接說要嫁給我。
被救回來的丈母娘聽了,沒像從前那樣阻攔,但也沒點過頭。
隻是結婚後,照樣沒有半天的好臉色,對於自己欠債湊手術費,也從來都是理所當然的態度。
現在想想,估計她肯點頭把女兒嫁我,壓根不是被自己感動。
純粹是數額太大,怕旁人戳她們家脊梁骨。
即便如此,婚後,我也從沒因丈母娘的態度,對老婆抱怨什麽,我不想讓她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