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雲海看到從車上下來的女人,心虛地低下頭。
這個女人叫賀右如,是他外公帶回來第一個私生子的女兒。
比小舅舅小三歲,二十八了也不結婚,在賀氏集團任職。
但是很不喜歡他,從他一進賀家的門,就處處針對。
不過,方舟揚看到她卻很激動。
雖然不知道她是誰,但是看排場就知道,是賀家能說得上話的。
連忙往前一步,做出一個自認為很帥的姿勢,跟賀右如打招呼說:“你好,我是方舟揚。賀沐森拿走我們家幾千萬,你們賀家……”
“沈雲海,你知不知道因為你的事,對我們賀家的聲譽造成很不好的影響?”
賀右如根本不理方舟揚,冷著臉對沈雲海質問。
方舟揚話說一半被打斷,又羞又氣,握緊拳頭。
沈雲海低著頭道歉:“對不起表姐,我也沒想到事情會鬧這麽大。”
“沒想到?哼,你這樣的人能想到什麽。我警告你,公司新產品就要上市了,小叔說現在不希望有任何負麵影響,讓我過來處理。既然懷孕那就結婚吧!我們賀家也不是不負責任的人,把人娶了,那些新聞賀家幫你壓下去。”
方明珠一聽“結婚”兩個字,眼睛一亮,馬上迫不及待地說:“我願意。”
女人瞥了她一眼,眼神裏盡是鄙夷。
方明珠被看得羞愧不已,屈辱地低下頭咬了咬唇。
誰知道沈雲海卻說:“表姐,我不喜歡她,我喜歡的是別人,我不能跟她結婚。”
“沈雲海,你怎麽這麽過分?我可是懷了你的孩子。”方明珠哭著控訴。
方舟揚也說:“沈雲海,你必須要對我妹妹負責。”
“可是……”
“沈雲海,我不管你喜歡誰。”賀右如冷冷地說,“現在都必須跟這個懷了你孩子的女人結婚,否則,就不是逐出賀家那麽簡單,賀家有的是辦法,讓你活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