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我不是不介意,是……原諒你!我原諒你!行了吧?”林葉斟酌著用詞,“我以後反正也是不會談戀愛的,所以,親就親了吧!你可是叔叔阿姨唯一的兒子,如果因為這件事受了處分,對我有什麽好處?”
“為什麽不談戀愛……”易向陽還要堅持。
林葉忙道:“總之,今天的事就當沒有發生過,你保證下不為例就行!”
“我不能保證!”易向陽道,“今天我犯了錯,要麽就接受法律的製裁,讓我今天的流氓行徑受到嚴懲,要麽我們結婚!”
林葉無語,易向陽相處守則第三條,他較真的時候你必須比他還要較真才行!
“嚴什麽懲嚴懲……”
“那你跟我結婚,你不想談戀愛,就直接結婚!隻有未婚夫妻才能做這樣的事。”
我去,易向陽你故意的吧?
“不對,我被你繞進去了!”林葉無奈,又想了想,道,“今天的事,就當沒發生過,反正受害者是我,我說了算!就當你欠了我一個人情,以後我要求你做什麽事你不可以拒絕,我們就算私了,這樣總可以了吧?”
易向陽低頭不語,半晌,抬起頭,認真地,一字一句地道:“結婚的事可以暫時不提,林葉同誌,但是我今天說過的話一定算話,並且我承諾,盡我一切所能對你好,以後,你但凡有要求,隻要不違法亂紀,不違背道德,我無有不從!”
林葉見易向陽一臉嚴肅認真,也鄭重地點頭:“好,易向陽同誌,除了結婚的事不許再提,我都接受!”
聞言,易向陽冰山一樣的臉色才見了一絲鬆動,唇角才有了一點微不可察的弧度。
林葉輕呼出一口氣——今天受欺負的是她,反倒還要哄他,這麽難哄!難道上輩子欠他的?忽然《紅樓夢》中賈母的一句話鑽進她的腦袋:“不是冤家不聚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