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楊礫離家後,馮芸和雨萱終於安然入眠,一覺睡到早上八點,差點錯過了心理治療。
半小時的治療結束後,醫生對馮芸說,孩子已經用非藥物療法幹預了一個多月,仍未見起色,建議開始口服抗焦慮藥物。
“必須要服藥嗎?”馮芸內心掙紮,既怕耽誤孩子病情,又擔心藥物副作用。
“拖久了更不利於恢複,而且現在還出現了**症狀。”
“我再試著改善家庭環境,您看可以嗎?”馮芸近乎哀求地問。
醫生皺起了眉頭:“不管是否服藥,都需要溫馨和諧的支持型家庭氛圍。我們說好的家庭治療,到現在都沒有開始,最好再勸一勸孩子爸爸。”
“好的,我想辦法。”馮芸嘴上這樣說著,心裏卻已放棄了對楊礫的指望。
自己和他之間鬧成這樣,家中熱戰與冷戰交替,哪裏還談得上“溫馨和諧的支持型家庭氛圍”?父母吵架,孩子遭殃。他不在家興許更好。
她不希望他回家,一半是為了雨萱,另一半則是為了自己。
住院的幾天裏,身體上的疼痛和對腹中胎兒的擔憂分散了她大部分注意力,她還來不及照顧自己的情緒感受。然而,當確定胎兒無虞,自己臉上的紅腫也消退後,精神上的折磨才正式拉開序幕。
她做夢都沒想到自己會成為家暴的對象。她既非性格懦弱,又非經濟不獨立,怎麽突然就變成了挨打的弱者?
一股強烈的屈辱感湧上她的心頭。她不能接受尊嚴像這樣被踩在地上踐踏,她要反抗。
體力上的硬碰硬是不現實的,她想到了報警。但在這之前,她得先大致了解一下楊礫可能受到什麽樣的懲罰。
她沒有問自己的律師朋友。她覺得這件事太丟人了,不想熟人知道。於是她找了幾家網絡上的在線法律谘詢。
令她感到意外的是,對於這一耳光屬不屬於家暴,竟然還頗有爭議。有人說打耳光是暴力行為,屬於身體傷害。有人說並未產生嚴重後果,所以無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