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記事起,馮芸的腦子裏就有這麽一個觀念:她的出生給家裏帶來了許多麻煩。
因為她,家裏額外繳納了十餘年的社會撫養費;因為她,母親的工作受到影響,痛失福利分房資格;因為她,家裏沒有更多的錢為哥哥找更好的醫院,醫治他的高燒後遺症……
家中大部分不幸,皆因她而起。
所以,她的人生注定是贖罪的一生,她要靠自己的勤奮和努力,彌補這個家庭曾失去的一切,讓馮家人都能過上好日子。
她發奮學習,成績優異,考上985大學,父親為她驕傲。她主動承擔家務,洗衣做飯、種菜澆花、清掃整理,幫哥哥寫作業、給哥哥熬中藥……成為母親的得力助手。
自從大四暑假做兼職拿到第一份收入,她就開始給家裏寄錢,掙得越多,寄得越勤。經濟實力為她在這個家贏得了話語權,她可以和母親一起,為哥哥的事業出謀劃策,給他資助,替他掃清障礙,鋪平道路。
她原以為自己終於可以和哥哥一樣,在母親心中占據一席之地,沒想到千辛萬苦換來的認可,竟然這麽不堪一擊——母親從來沒有真正接納她。
父親的安慰蒼白無力,聊勝於無。他隻會說“你媽就是這個脾氣,別跟她計較。你哥哥也是沒辦法,身體有殘疾,離不得人幫忙。”
在他看來,李淑蘭脾氣不好,那麽她犯的所有錯,都可以用這個原因來解釋,從而被理解、被原諒。他看不到她行為背後的偏心和母愛的缺失,也就體會不到女兒真正的痛苦。
他認定兒子身有殘疾,就選擇性地忽視他的能力,認為他離開家人幫助必定難以成事,從不鼓勵他去探索人生的可能,什麽事都由著李淑蘭去安排、包辦。
這位農業育種專家,在養育兒女的事情上,著實沒怎麽操過心。
馮家的氛圍令譚銘之感到窒息,他提議帶馮芸出去走走。馮父揮揮手,道:“去吧,散散心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