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馮芸父母那一輩人看來,結婚是必須的,離婚是可恥的。
子女若是鬧離婚,他們往往出於自以為是的好心,強行勸和。“寧拆十座廟,不破一門婚”,這句諺語如同思想鋼印,深深刻在他們的腦回路裏,成為潛意識的一部分,以至於勸和就像條件反射一樣自然。
馮芸將離婚的決定告訴父親,他似是忘記了楊礫把她打到住院的經曆,也聽不懂她所說的出軌事實,仿佛一段卡了BUG的計算機程序,嘴裏不停重複著“離不得,離不得”。
父親老了,他的思想比他的年齡更老,無法給馮芸提供任何有價值的建議。或許,他根本沒有指引過她的人生。
因此,她隻是知會父親一聲,並不打算征求他的意見。
接著,她又將此事告訴了譚銘之。雖已決定從此減少與他來往,但她找不到第二個可以傾訴的人。自從唐亞婷離開燕京後,馮芸隻剩他這一個朋友了。
譚銘之沒想到馮芸這麽快就下了決定,更沒想到身懷六甲的她有此等膽識和魄力,竟單槍匹馬出擊,當起了偵探,還拿到了證據。女人果真是天生的福爾摩斯,尤其在偵查丈夫出軌行為時。
不過,這不就是她嗎?除去了感情的羈絆,她本來就是個勇士。
“真想好了?以後一個人帶兩個孩子?”
“總好過一個人帶三個孩子吧?”
“三個?”
“其中一個是成年白眼狼……怎麽,連你也質疑我的決定?還以為你會支持我呢。”
“當然支持你了,你做什麽我都支持,隻是想確認你的決心。”
“我不確定離婚是更好的選擇,卻也無法接受現在的婚姻。委曲求全的事,我不會再做了。就任性這麽一回吧!結婚需要衝動,離婚也是,準確地說,需要勇氣。”
“好,向勇氣致敬,為勇士點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