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江山記

第四卷 終之卷 第三十一章 約定

我穿著晚明宮廷女樂工的衣裳,回到了家裏。沒有換回衣服就先打開門到一樓去看信箱。

信箱打開,嘩啦啦一堆廣告單落下,我在一堆樓盤和治療x病的單子裏翻了半天,找到了一個信封。這是明代的信封,我認得。上麵工整剛秀的字跡,我也認得。我打開蠟封,抽出信紙。上麵隻有兩行字院。自今年始,每當十年,相見一次。

大明崇禎八年四月初八。”

一滴水落在“月”字上,於熟宣之上緩緩暈開字跡。見字如麵,這是文禾向我提出的鄭重的約定。我捏著信紙,卻似被從脊柱中抽去了力氣,渾身一軟,蹲了下去。我抱著雙膝,咬著衣袖,不想在這裏發出崩潰聲音。眼淚滾燙,心髒在胸膛裏絞痛。

我離開的那個時候,試圖想出一切辦法,來阻止自己的遺忘,可是如今,我卻希望我能夠忘記----如果我剩下的歲月都要如此度過,我很想忘掉那個人。

樓上一陣腳步聲下來,一個中年男人抬眼看到我,嚇了一跳。我起身慢慢捉著裙裾上樓,他還一步三回頭地看我我把信放在書架裏,換衣服。

可是文禾,我並不打算赴約。你也許想不到這一點。我知道將要與我相見的文禾,是從前的那一個。他在同一段時間裏,去往不同的十年約定處,在未來的每一點上等著我,為的是想要讓我的日子過得有一個盼頭。然而自打我見過了親王朱由棖,我便已經失去了所有地盼頭。

第二天。我父母從老家疲憊地歸來。我也歇了兩天,開始投簡曆找單位上班。所有關於崇禎八年的記憶,都封存在我書架的一隻木漆盒裏。無人知曉。

我去了一間編輯部當英文版麵實習編輯,開始朝九晚五。每天早上坐公共汽車去城市地另一邊上班。夏天很快就到了。同事們互相熟悉之後開無傷大雅的玩笑,一個愛玩玉地女同事總是誇讚我手腕上的玉鐲不是凡品。我摸著沈氏送給我的鐲子,笑一笑不作回答。